诺瓦星云: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4-027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1,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9,819.20万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41,088,000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97.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派87.3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9.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9.7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1,36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2,448,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3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43,657,910 | 85.00% | 34,926,328 | 78,584,238 | 85.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702,090 | 15.00% | 6,161,672 | 13,863,762 | 15.00% |
总股本 | 51,360,000 | 100% | 41,088,000 | 92,448,000 | 100% |
注: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2,448,000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6.5672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其所持公司股份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做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翁京
咨询电话:029-89566565
传真电话:029-89566565
十、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