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6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5.2.16条规定,审议事项较为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袁胜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董事袁胜春先生、独立董事毛志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280.0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35,7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5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67,857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不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