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2-13  诺瓦星云(30158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589 证券简称:诺瓦星云 公告编号:2024-062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姜纯友,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星,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丹丹,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

2024年度预计审计费用约为100万元,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预计较上年审计费用变化超过20%。变动的原因是新增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同时公司综合考虑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时间等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2024年度公司具体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等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适当调整2024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说明。

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