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文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胡亚民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杨烨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鲍晓磊、潘国光、王长振、高永如、杨春福、严兵共6人通过线上方式参会人。部分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