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锋智能: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3-26  乔锋智能(301603)公司公告

—1—证券代码:301603

证券代码:301603证券简称:乔锋智能公告编号:2025003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的议案》,为提升公司在华东区域的生产供应能力,公司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乔锋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购置工业用地并建设“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高端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二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投资进展情况

2025年3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乔锋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签署了《溧水区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永阳街道办事处;

乙方:乔锋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

2、乙方新建数控机床研发制造项目(二期),项目使用工业性质土地约

122.80亩(具体面积以相关部门测定为准),建设厂房、办公楼、研发中心,项目亩均投资不低于350万元/亩,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

3、乙方须于土地摘牌之日起2个月内取得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于摘牌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3个月。

4、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地价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甲方指定账户,项目如按期开工,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的

80%,否则,不予退还;项目如按期竣工,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剩余20%的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开竣工除外。

5、乙方自投产达效之日起,保证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亩,项目亩均税收未达本协议约定标准的,须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1年。整改后亩均税收仍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的,应按实际上缴税收与协议约定税收标准的差额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乙方税收不达标又拒不补缴税收差额违约金的,经甲方催告后乙方未足额补缴的,甲方有权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进行处置。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约定税收无法完成,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乙方投资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江苏省产业政策和《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溧水区产业准入标准。乙方所取得的项目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不得擅自转让(包括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等方式间接进行转让);擅自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使得本协议条款中内容与政策法规有抵触或不符合的,按调整后的政策法规执行。

8、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参与项目用地竞拍但未能竞得项目土地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投入的前期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资产结构健康,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乔锋智能装备(南京)有限公司的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有序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华东区域生产交付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扩大在华东区域市场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四、投资后续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建设所需工业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竞拍程序取得,并且项目建设尚须报项目所在地规划、环保等部门审批,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的实施和运营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因素的变动可能对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

3、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进程、投资金额可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市场需求和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后续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密切关注本次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根据信息披露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溧水区工业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

特此公告。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