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绿联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2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021.5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797.8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223.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518Z0092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1 |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55,120.36 | 55,120.36 | 31,620.74 |
2 | 智能仓储物流建设项目 | 11,041.79 | 11,041.79 | 0.00 |
3 | 总部运营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 39,209.13 | 39,209.13 | 22,492.99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5,000.00 | 45,000.00 | 23,109.88 |
合计 | 150,371.29 | 150,371.29 | 77,223.61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人对绿联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天琦 | 高 博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