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提示,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3、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21日披露《2024年三季度报告》,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不存在需说明或单独披露差异的情形。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