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等)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申请授信,具体授信情况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富特科技(安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特安吉”)在最高融资余额7,150万元范围内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近期,富特安吉与杭州银行科技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富特安吉为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且富特安吉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年8月10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505号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定代表人 | 李宁川 |
注册资本 | 11,101.4571万元 |
主营业务 | 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
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 富特安吉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二)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27,061,834.04 | 2,519,212,528.76 |
负债总额 | 1,228,064,839.92 | 1,408,369,677.35 |
净资产 | 1,098,996,994.12 | 1,110,842,851.41 |
项目 | 2024年度(经审计) | 2025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927,656,504.73 | 503,921,483.17 |
利润总额 | 79,464,219.80 | 11,607,968.75 |
净利润 | 86,484,690.15 | 11,719,878.97 |
(三)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抵押人):富特科技(安吉)有限公司乙方(抵押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债务人: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期间:2025-4-21至2030-4-19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万元整(7,150万元)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含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利、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处分抵押财产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抵押物:富特安吉名下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银湾村不动产(产权证号:浙(2025)安吉县不动产权第0001145号)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