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8 月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8 月14 日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因增 加董事会临时提案,公司于2026 年8 月24 日将补充通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 议新增议案已经全体董事认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宁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 \(《关于<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026 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77.61 万元。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
为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同时打造多元化资本运作 平台,增强公司境外融资能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 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H 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 股上市的 前期筹备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授 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相关筹备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