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结: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号博实结产业园9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颖杰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的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其与公司股东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其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