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临时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5 月19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 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 满足一定条件下制定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具体方案,因此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于2026 年8 月19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 年度中 期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预案分配基准为2026 年半年度。根据公司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5.72 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705.72 万元。截 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387.72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62,880,000 股。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上 市公司市值管理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6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 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总股本162,8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1.50 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432,00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临时公告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到预案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计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的安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实施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四、其他重要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 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 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08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