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电力: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2026 年10 月13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10 月8 日以微信、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 名,实际出席董事10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英亮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大学签署共建研究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与山东大学共建研究院,旨在借助高校的科研实 力与人才优势,推动公司在智能化源网荷储领域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符合公 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 公允的原则,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推进后续具体事宜。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英亮、王帅、王剑、苏立利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上述事项发表 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山
东大学签署共建研究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