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7-24  新铝时代(301613)公司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 年5 月7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日 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等 金融机构办理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00 亿元(含),其 中为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器时代”)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3.50 亿元,为无为新铝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为重庆新铝时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0 亿元,为重庆新铝时代特种铝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50 亿元,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授权额度内 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 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重庆 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铝器时代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

申请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 亿元整,贷 款期限为不超过36 个月,担保债务人按时足额清偿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 担保额度在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峰

3.成立日期:2018 年5 月23 日

4.注册资本:3,000 万元

5.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川区龙江大道279 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智能 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机车 车辆配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新型建 材、铝合金新材料研发;铝合金产品相关技术服务;生产、销售:铝材、铝合 金材、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汽车配件;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铝器时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铝器时代 100%控股。

8.铝器时代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3,731.83 180,695.23

负债总额 138,363.77 126,882.6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7,611.10 39,154.12

流动负债总额 132,032.25 120,667.90

净资产 55,368.06 53,812.56

资产负债率 71.42% 70.22%

项目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营业收入 76,173.49 278,412.61

利润总额 2,300.34 15,810.64

净利润 2,058.81 13,839.82

9.经查询,铝器时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4.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 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 写)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责任期间:

公司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 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 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6.0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74%;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总金额为人民币3.5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21.4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 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