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2026 年9 月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 9 月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全体 董事均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 任刘兴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