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12楼东
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与提案编码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2.0 | 关于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3.0 | 关于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 | 关于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5.0 | 关于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6.0 | 关于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7.0 | 关于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8.0 | 关于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9.0 | 关于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1、2、3、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特别说明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9:00—11:30,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楼证券部,邮政编码:5234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并填写《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附件二)。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参会资料或证件的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东莞长联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楼证券部联系人:麦晓娜电话:0769-83269886邮编:523400电子邮箱:Dongmiban@dg-clt.com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6日
附件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登记表附件三: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 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 | 关于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 | 关于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 | 关于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
5.0 | 关于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6.0 | 关于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7.0 | 关于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8.0 | 关于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9.0 | 关于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或未填报票数。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或未填报票数,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委托人: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实际持股数量以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权
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数量为准)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以下无正文)
附件二: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股东信息 | 股东姓名/名称 | 股东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户号码(深 A) | 股东持股数量(股) | |||
股东联系电话 | 股东电子邮箱 | |||
股东地址/邮编 | ||||
参加会人信息 | 参会人姓名 | 参会人身份证号码 | ||
参会人联系手机 | 参会人电子邮箱 | |||
参会人联系地址/邮编 | ||||
参会人在下方符合情形的方框内打勾(√),并注意完整、准确提供“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中所要求之文件。 | ||||
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 | ||||
代理人接受委托参会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18”,投票简称为“长联投票”;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