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为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联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长联科技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长联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年11月14日,东莞证券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完成了对长联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报告。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培训地点 | 长联科技会议室 |
培训主题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点 |
培训讲师 | 王辉 |
参训人员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于2024年11月14日对长联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前,东莞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长联科技发出了关于本次培训的通知。本次培训中,东莞证券培训讲师通过讲解持续督导相关法规、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点内容,并结合纪律处分相关内容,强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的重要性。
二、本次培训的成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长联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长联科技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 辉 | 姚根发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