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618 证券简称: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经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规定。在以口头形式进行临时通知后,于同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王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选卢开平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卢开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卢开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卢开平先生,委员袁同舟先生(独立董事)、麦友攀先生;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晗女士(独立董事),委员袁同舟先生(独立董事)、麦友攀先生;
(3)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袁同舟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容敏智先生(独立董事)、卢开平先生;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容敏智先生(独立董事),委员李晗女士(独立董事)、卢开平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卢开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幸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卢润初先生、卢杰宏先生、周利范女士、麦伟林先生、幸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奉亚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任李红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秘书幸勇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李红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3,085,814.44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097,765.72元,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183,580.16元。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