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联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26  长联科技(301618)公司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3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大路寮步段733号1栋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开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4人,代表股份43,78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4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3,60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6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7人,代表股份3,187,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006,5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1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3%。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3,75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6%;反对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93%;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6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40%;反对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7%;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孙磊、袁靖婷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长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