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脉: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09  苏州天脉(301626)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279

债券简称:天脉转债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本激励 计划的授予价格由65.00 元/股调整为64.80 元/股,并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6,000 股予以作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 年9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5 年9 月19 日至2025 年9 月29 日在公司网站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5 年9 月30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2025 年3 月18 日至2025 年9 月18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公司于2025 年10 月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 年10 月10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

5、2025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6 年9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 年4 月28 日披露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 年12 月31 日的公司总股本115,68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136,000.00 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25 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方案已 于2026 年5 月20 日经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 年5 月29 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 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65.00-0.20) 元 / 股 =64.80 元 / 股\) 。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65.00 元/股调整 为64.80 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本次作废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56 人 调整为5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8.10 万股调整为107.50 万股。本 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及作废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的稳定性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5.00

元/股调整为64.80 元/股;同意公司作废处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0 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等相 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 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随着本激励计划的进展,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 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