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宇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6-04-29  同宇新材(301630)公司公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同宇新材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剑锋 | 联系电话: 021-20370631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涵 | 联系电话: 021-2037063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注销前每月1 次 |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 是 |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 1 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 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2 次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5 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 次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1 次 |

| (2)培训日期 | 2025 年12 月8 日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2025 年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修订、立 |

| | 案、处罚及退市情况 |

|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 |

|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 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 条的要 求; | 不适用 |

|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4.4.8 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 换为普通股份; | 不适用 |

|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不适用 |

|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 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的情形; | 不适用 |

|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 其他规定的情况。 | 不适用 |

|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履行承诺 是否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减持 意向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3.关于欺诈发行的股份回购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6.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7.关于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 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 10.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 纳问题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2.关于纳税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3.反商业贿赂承诺 | 是 | 不适用 |

| 14.关于净利润下滑超过50%延长 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 报告事项 | 说明 |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原保荐代表人万弢先生因工作变动,不 再负责同宇新材持续督导工作。兴业证 券委派袁涵先生接替万弢先生担任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公司当前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林剑锋先生和袁涵先生。 |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林剑锋

袁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