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连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连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壹连科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星实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人王星实业租赁房屋及建筑物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等。2024年1-11月公司与关联方王星实业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897.36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田王星、田奔、卓祥宇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 | 深圳市王星 | 接受关联人 | 按照市场公允价 | 1,400.00 | 1,155.60 |
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提供的餐饮服务 | 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
租赁房屋及建筑物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2,000.00 | 1,741.76 | ||
合计 | - | - | - | 3,400.00 | 2,897.36 |
注: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2024年1月-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1月-11月实际发生金额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租赁房屋及建筑物 | 1,741.76 | - | - | 2024年1-6月的日常关联交易详见于2024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 info.com.cn)上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浙江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租赁房屋及建筑物 | 204.05 | - | - | ||
厦门海普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及配件等 | 243.17 | - | - | ||
深圳市金泰科环保线缆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53.05 | - | - | ||
深圳会买酒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酒 | 17.88 | - | - | ||
芜湖侨云友星电气工业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0.74 | - |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浙江近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其他产成品、水电费等 | 1.05 | -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餐饮服务 | 1,155.60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注: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13469U法定代表人:张莉玭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成立日期:1991年11月26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大华路1号C栋宿舍10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东情况:田王星持股80%,田奔持股10%,卓祥宇持股10%。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6月30日,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2,998.76万元,净资产11,383.28万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1,932.30万元,净利润279.61万元。履约能力分析:王星实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等价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深圳市王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0万元,关联交易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人租赁房屋及建筑物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等,相关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定价符合合理性、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并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的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招商证券对壹连科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黄文雯 楼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