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301633证券简称:港迪技术公告编号:
2026-006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的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1)。持有公司股份5,06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1015%)的股东翁耀根先生,计划在2026年2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8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00%);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96%)的持股5%以上股东翁耀根之一致行动人汪贤忠先生,计划在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96%)。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翁耀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翁耀根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翁耀根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汪贤忠先生已于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股东翁耀根先生、汪贤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翁耀根 | 集中竞价 | 2026年2月27日 | 69.09-69.21 | 69.15 | 25,300 | 0.0454 |
| 翁耀根 | 大宗交易 | 2026年2月27日 | 57.80 | 57.80 | 330,000 | 0.5927 |
| 翁耀根 | 大宗交易 | 2026年3月4日 | 55.60 | 55.60 | 350,000 | 0.6286 |
| 翁耀根 | 集中竞价 | 2026年3月5日 | 66.30-67.80 | 66.65 | 21,900 | 0.0393 |
| 翁耀根 | 大宗交易 | 2026年3月6日 | 55.76 | 55.76 | 108,000 | 0.1940 |
| 小计 | 835,200 | 1.5000 | ||||
| 汪贤忠 | 集中竞价 | 2026年2月4日起至2026年2月9日 | 67.19-69.21 | 68.06 | 100,000 | 0.1796 |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翁耀根先生、汪贤忠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翁耀根 | 合计持有股份 | 5,067,700 | 9.1015 | 4,232,500 | 7.601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67,700 | 9.1015 | 4,232,500 | 7.601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汪贤忠 | 合计持有股份 | 100,000 | 0.1796 | 0 | 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000 | 0.1796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167,700 | 9.2811 | 4,232,500 | 7.601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67,700 | 9.2811 | 4,232,500 | 7.601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耀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贤忠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翁耀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贤忠先生严格履行其在《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翁耀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汪贤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翁耀根先生、汪贤忠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