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迪技术: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6-08-28  港迪技术(3016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633证券简称:港迪技术公告编号:2026-039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的规定,将本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94元,共计募集资金52,812.48万元,坐扣尚未支付的承销费4,866.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946.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已支付的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896.7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5,049.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2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A45,049.4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2,949.37
利息收入净额B2420.3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5,304.06
利息收入净额C298.9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28,253.43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19.31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7,315.3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3,451.94
差异[注]G=E-F3,863.43

[注]差异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999.32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尚未置换的资金135.8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对应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分别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原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2025年10月13日,公司已将存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银行账号:

421421066012004203188、421421066012004203015)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

127909143710009、127909135510009),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421421066015003199560、421421066015003199484),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6年

月

日,本公司有

个募集资金专户、

个理财账户和

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注]1279091437108883,057.6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1279091437100883,584,793.4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12790914371018839,793,335.4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12790914371000911,876,747.592025年8月新增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1279091355100091,254,642.202025年8月新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4214210660150031995601,482.202025年8月新增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4214210660150031994845,330.972025年8月新增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1279091437100883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127909143710009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12790914371018810,000,000.00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127909135578002268,000,000.00结构性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12790914371008820,000,000.00七天通知存款
合计134,519,389.52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曾用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生物城支行(2025年5月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隶属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其对外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时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名义签署。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4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27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12月25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2026年1-6月,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取得收益989,496.66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协议方产品名称产品期限期末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2026/5/15-2026/8/143,800.00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2026/6/10-2026/7/102,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七天通知存款2026/6/18-2026/7/92,000.00
合计7,800.0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1.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等项目实施旨在提升公司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产品线的丰富度及产品竞争力,从而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等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旨在扩大公司营销网络覆盖深度和广度以及公司整体运营信息化水平,支撑公司市场开拓需求,提升公司产品营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6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5,049.4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304.06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253.4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港迪技术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否19,287.8114,887.331,297.878,718.1258.56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15,540.7911,492.471,702.086,684.1358.162026年12月31日——否
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12,124.597,643.87960.553,902.4851.052026年12月31日——否
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否8,650.686,025.821,343.563,924.4065.132026年12月31日——否
补充流动资金否10,000.005,000.000.005,024.30100.49———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5,603.8745,049.495,304.0628,253.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总额的前提下,对“港迪技术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中的“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原拟建设武汉、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沈阳等地的销服运营网点,其中在武汉市江夏区大桥产业园红旗村新建园区内建设总部销服运营中心。为更好地响应客户需求、扩大销售和服务范围,新设立海外事业部、海南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及天津、重庆、南昌等办事处,销服运营中心总部地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681.1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7-781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全部完成。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累计金额为11,986.93万元(不含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681.17万元),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累计金额为11,851.04万元,其中2026年1-6月累计置换金额为2,050.81万元,尚未置换金额135.89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999.3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5,800.00万元、通知存款2,00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6年6月30日,除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理财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