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百川: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5 月1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 北路1777 号。
(三)会议召集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荣贤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9 人,代表股份 81,696,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5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 名,代表股份72,50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2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7 人,代表股份9,194,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8.233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8 人,代表股 份3,098,8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9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64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 人,代表股份148,80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663,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9%;反对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弃权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66,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5%;反对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3%;弃权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663,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9%;反对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2%; 弃权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66,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15%;反对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003%;弃权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656,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0%;反对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弃权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5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50%;反对3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9%;弃权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656,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0%;反对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弃权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59,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50%;反对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939%;弃权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1%。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664,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4%;反对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弃权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67,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35%;反对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520%;弃权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并提供担 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653,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反对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弃权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56,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88%;反对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0%;弃权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2%。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1,659,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反对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2%; 弃权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62,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89%;反对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3%;弃权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63,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8%;反对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35%;
弃权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58,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0%;反对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263%;弃权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该议案所涉关联股东陈荣贤、陈超鹏余、温州纳百川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温州鑫澳科技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纳百川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陈荣波、张传建、广州市鹏睿资本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丽芬律师、陈林莲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