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明电子:关于宏明电子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宏明双新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08-22  宏明电子(301682)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宏明双新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宏明电子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双新”)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91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387,34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6,782,104.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147,431.2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7,634,673.14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3月20日出具了[XYZH/2026BJAG1B016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实施主体
1高储能脉冲电容器产业化建设项目50,942.81宏明电子
2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一期/二期)39,415.51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科电
序号项目名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实施主体
子”)
3精密零组件能力提升项目9,878.86宏明双新
4高可靠阻容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15,000.00宏明电子
5电子材料与元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项目15,000.00宏科电子
6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10,000.00宏明双新
7数字化能力提升项目9,834.00宏明电子
8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宏明电子
9超募金额8,692.29宏明电子
合计203,763.47-

二、本次增资相关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实施的募投项目宏明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明确募投项目“精密零组件能力提升项目”和“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所涉募集资金19,878.86万元,实施主体为宏明电子所属公司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双新”),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支付给宏明双新以实施募投项目。宏明双新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实施主体
1精密零组件能力提升项目9,878.86宏明双新
23C精密零组件、新能源电池及汽车电子结构件研发项目10,000.00宏明双新
合计19,878.86-

(二)增资主体宏明双新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成都宏明双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19日,注册资本11641.6385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265号。宏明双新是宏明电子

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宏明电子持有宏明双新77.94%股权。宏明双新是一家集产品研发、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精密冲压、精密注塑、表面处理、零组件模组及自动化设备制造为一体的规模化智能制造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工业、医疗等领域。经审计,宏明双新2025年资产总额74,146.21万元、净资产33,862.36万元、营业总收入63,524.36万元、净利润1,092.72万元。

2、增资方式宏明双新现有股东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同比例增资,新增出资方式为现金。

3、增资金额及价格宏明电子以募集资金向宏明双新增资19,878.86万元,增资价格按宏明双新资产评估市场价值计算,其余股东增资款项将用于补充宏明双新流动资金,最终认购情况以最终增资协议为准。

4、增资前后,宏明电子持股变化增资前,宏明电子持有宏明双新77.94%股权。本次增资为宏明双新现有股东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同比例增资,其他股东最终认购情况以最终增资协议为准。本次增资后,宏明电子对宏明双新的持股比例不低于77.94%。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宏明双新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增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实施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宏明双新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宏明电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已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审议程序

2026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宏明双新增资项目暨宏明电子以募集资金增资宏明双新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宏明电子使用募集资金向宏明双新增资19,878.86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增资事项亦已按规定履行国资监管相关程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宏明双新以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宏明双新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