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飞: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2 月28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孟金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孟金强先生因工作调 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 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孟金强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孟金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生效。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孟金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孟金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更换公司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2 名董事组成。为满足《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股东构成、专业结构、现任职位、履职经历等因素,并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提名聂小铭先生、肖治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2 名非独立董事。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董事更换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附件:聂小铭先生简历
聂小铭,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 大学飞行器制造工程系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历任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工艺员、室主任、副处长、车间副主任、处长、副部长、总工艺师、部长、 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科技委主任、党委书记,哈尔 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长,中航直 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直升机系统分党组成员,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党 委书记、副所长,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中国航空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工作二办主任。
聂小铭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肖治垣先生简历
肖治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出生,毕业于北京航空 航天大学,工学博士学位。历任航空航天部628 所编辑、《国际航空》杂志社社 长,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航空工业出版社总编辑,中航传媒总经 理、董事长,中国航空报社社长,中国航空工业经济院副院长,中国航空工业集 团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四办成员,现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工作 三办成员。
肖治垣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