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成飞: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6年5月26日,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 形式通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0日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经一 路39号成飞宾馆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隋少春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0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0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10 人,代表股份45,524,58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13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07 人,代表股份45,391,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698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10 人,代表股份45,524,58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13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07 人,代表股份45,391,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987%。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 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故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40,860,2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43%;反对4,589,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10%; 弃权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64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40,860,254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543%;反对4,589,333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810%;弃权75,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晨祥、李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