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6-21  浦发银行(600000)公司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目 录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1

审议事项:议案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议案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9

议案四: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3

议案五: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15

议案七: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6

议案八:公司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19

专项报告:报告一:公司关于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 21

报告二: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4报告三: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 51

报告四: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 5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9点30分会议地点:上海市莲花路1688号主 持 人:张为忠 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及审阅报告

(一) 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 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 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 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 审议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 审议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七) 审议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八) 审议公司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九) 审阅公司关于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十) 审阅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一) 审阅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十二) 审阅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三、股东发言提问

四、终止会议登记,同时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公司高级管理层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六、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现场会议见证意见

议案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的开局之年,是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深化实施之年,也是公司而立之年再出发、踔厉奋发启新程的关键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董事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各项监管要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强化风险管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巩固经营基础,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现就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经营成果

2023年,公司持续深化业务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发展步伐,不断夯实客户基础,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前三季度由于资产重定价、市场利率持续走低、资本市场波动以及公司信贷增长动能不足、业务结构调整等内外部因素叠加,公司经营业绩面临前所未有的承压。进入四季度以来,公司全员动员、全体参战、全力以赴推进“百日攻坚”,推动资产投放重回良好增势,净利润降幅较前三季度收窄,经营发展整体呈现企稳向好态势。

截至2023年末,集团总资产突破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幅3.48%;营业收入1734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7亿元;不良连续四年“双降”,其中不良率1.48%,同比下降0.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3.51%,同比上升14.47个百分点。2023年,公司位列《银行家》全球1000强第18位、《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第115位、《财富》500强第260位;国际三大评级机构评级结果均为投资级以上一级,国际评级机构MSCI(明晟)ESG评级保持A。

二、2023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深化党建引领,健全公司治理体系

2023年,公司坚持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确保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系统推进战略落地和转型发展,切实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守金融为民的初心,不断加大对普惠金融、民生消费的支持;坚持服务国家战略,持续加

大对长三角一体化、京津冀协同、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的支持;全面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参与金融要素市场发展、持续推动自贸业务创新、增强科技金融服务能级、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强化航运金融生态圈建设。

2023年,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及时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完善履职方式、强化履职培训,促进履职质效提升,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创新施行职工董事制度,推进职工代表民主管理更好地融入公司法人治理,积极发挥职工董事的作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董事会决策高效,董事履职尽责

2023年,公司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依法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审议通过议案10项,审阅报告4项;董事会召开会议18次,审议通过议案91项,审阅报告39项,董事亲自出席会议率99%。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40次,审议通过议案95项,审阅报告40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通过议案5项,审阅报告1项。

2023年,公司董事围绕“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勤勉履职,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前瞻性。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参加董事专题会议、业务专题会、部门座谈、重点分行及子公司调研、产投协同会议等,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建立健全董事会意见建议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全年向部门发送137份决议通知书,强化董事会决策引领,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发送15份督办事项通知书,加强董事会对重点领域的意见传导,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

(三)强化战略驱动,明晰“数智化”战略转型

2023年,公司董事会深入推动“十四五”规划重点战略任务落地实施。重点并持续关注数字科技发展、数据价值创造能力、科技与业务融合赋能,以及信息安全治理等情况。组织开展战略执行情况评估,全面总结战略部署、创新规划进展以及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难点,提出进一步优化战略的举措。通过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推动重点领域的关键变革。

公司董事会把“定战略”作为首要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洞察发展环境,准确把握发展趋势,按照“金融强国”目标和“五篇大文章”、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要求,主动顺应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浪潮,明晰方向,全面推进“数智化战

略”,聚焦“五大赛道”,集聚新动能,服务新质生产力,推动经营发展再提升,强化集团协同力度,稳步推进国际化经营。

(四)强化全面资本管理,持续优化激励约束机制

2023年,董事会恪守系统重要性银行职责,加强资本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和稳定性。明确年度资本管理目标,制定《2023-2027年资本管理规划》;完善资本补充渠道,成功发行3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推动建立健全资本应急的防范与预警机制,提高应对风险的柔韧性;加强附属机构资本管理,提升集团一体化资本管理水平;加强主动资产负债管理,优化经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促进业务轻资本转型,增强内部资本积累能力。董事会持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约束性事项相关细则、新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适用标准。强化统筹谋划,持续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和能力建设。配合“百日攻坚”,开展资源配置,加强全过程考核与激励,推进全行机构建设,开展组织架构改革研究,并于2024年一季度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五)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合规经营质效

2023年,董事会坚持把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作为重要工作,持续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制定《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修订《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精准性;深入推进风险文化建设,优化经营考核办法,强化问责追究管理,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力推进风险处置化解,综合运用多种市场化处置方式,合力加强现金清收,进一步提高差异化处置成效,持续加大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风险防范化解力度,保障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董事会引领公司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夯实内控管理基础。公司2023年案件、监管处罚等情况延续了近3年的递降趋势,内外部合规形势整体平稳。以业务产品树为核心完善规章制度体系,推动制度要求嵌入流程、流程嵌入系统;提升合规数字化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预警监测系统。深入开展案件防控管理,加强违规案例警示教育,加大问责力度,强化整改实效。深入推进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强化审计“数字化、规范化、集团化”管理,提升审计工作质效。

(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3年,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保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信息,年

内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79次;连续第18年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并连续2年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积极推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定期报告编制的便捷性、规范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切实承担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年内召开三场业绩说明会,聚焦经营业绩亮点,加强价值传递,不断维护和提升市场影响力;积极组织、参与投资者接待、路演活动和分析师交流,与近200人次的机构投资者深入沟通,密切关注各类投资者的诉求和潜在投资者的关切,创新投关现场调研方式,增进投资者对我行发展理念和经营举措的体验、感受,切实做好中小股东沟通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全年与中小股东有效电话沟通超200余次,网络回答留言超100条。

(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护利益相关方权益

2023年,董事会加强ESG治理,积极践行对经济、社会、环境三重责任,将社会责任作为浦发银行文化、品牌以及核心竞争优势的有机组成部分。董事会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社会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数字科技、风险管理方面开展研究,审议ESG相关议案并提出建议,促进自身和利益相关方共同可持续发展。

公司持续提升“浦发绿创”品牌影响力,形成多层次的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深入践行普惠金融服务理念,依托数字化先行优势,不断增强数字普惠服务能级;持续提升普惠小微、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28家浦发村镇银行扎实推进客户经营,支持乡村经济发展,解决“三农”、小微客户融资困难,为提供优质农村金融服务做出了积极贡献。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架构,建立全周期、多层次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保护客户隐私,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广覆盖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聚焦引领力、强化穿透力、优化激励力、提升凝聚力、扩大辐射力,以企业文化“五力”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浦发银行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和“数智化”战略转型的攻坚之年。新浦发,再出发,我们将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奋力拼搏,持续推动公司经营企稳向好,为金融强国建设贡献浦发力量。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的领导下,根据公司党委的统一部署,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努力提升监督成效。现将2023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监督促发展,推动提升经营质效

针对公司经营指标和市场竞争情况,监事会适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督促管理层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工作举措,提升经营成效。

一是提出有关促进科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监督意见。建议加强科技创新专业研究,完善科创金融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科创金融风险管理。公司根据监事会意见及时研究,对科创金融全年经营目标重新评估,并相应调整了分行目标任务。

二是提出加快提升经营质效的监督意见。建议直面问题,剖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改善经营业绩。要以点带面狠抓落实,加强成本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三是提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分支机构经营发展的监督意见。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战略、政策、市场、行业、客群等方面的研究,推动完善经营资源配置、授权管理、网点优化、运营服务、科技支持、人力配置等支撑保障机制,加快提升经营效能。

(二)依法依规开展履职监督,促进公司治理能力提升

一是列席经营管理重要会议,对决策过程进行监督。监事会主席通过列席党委会、行办会、风险内控委员会,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密切关注公司落实国家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的情况,关注公司审慎经营、战略转型、财务决策、全面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内部控制等重点领域,对董事会、高管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考核

办法、加强重点行督导、合理安排科技预算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对投资股权转让税务处理、银政业务风险化解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二是依法合规召开监事会,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年内召开监事会17次,审议议案81份,审阅报告39份;公司监事应出席会议153人次,亲自出席152人次,出席率99%。重点审议战略规划落实、资本管理、定期报告、风险管理、资产损失核销、内控合规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监事积极发表意见,提出对标先进同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本管理,加大不良资产处置,优化考核激励机制,提升经营绩效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是开展董监高履职评价和企业监督评价。监事会组织开展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评价,形成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报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并通过股东大会向股东报告。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年度企业经营管理情况监督评价,并形成监督评价报告。

(三)围绕监管和主管部门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监督

一是开展财务监督。组织开展对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监督,认真审议定期报告,加强财务合规性、真实性监督。关注公司重要财务决策、重要财务收支活动和财务风险控制情况。组织开展2023上半年财务风险预警和2022年度财务决算批复意见整改的督查,分别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是高度关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监事会审议、审阅全面风险管理报告、集团风险偏好等风险管理议案、报告,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和其他风险以及并表管理、压力测试、恢复和处置计划管理等方面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三是加强重点风险领域监督。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新增重大风险及化解处置动态变化,及时向公司发出监督提示、提出监督建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是开展内控合规监督。监事会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监督内控评价报告编制程序合规性、评价结果客观性。密切关注合规基础管理情况,持续加强对屡查屡犯、诚信经营等方面问题的监督。

(四)凝聚多方合力,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调研,推动解决基层难题。年内监事会调研了28家基层经营机构和总行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了2次董监事巡查,累计召开专题会议17

次。通过调研巡查,进一步了解基层机构经营管理情况以及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不足,分别形成调研汇总报告、董监事巡查报告,及时向管理层通报。二是加强外审沟通,发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作用。监事会与外审机构定期开展专题交流,就财务报告审计(审阅)情况深入沟通,进一步压实审计责任,并要求重视外审问题发现,提升整改质量。三是加强内部各方监督力量联动。监事会不定期与审计、法律合规、风险管理等部门以及驻行纪检监察组开展交流,密切关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屡查屡犯和诚信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及其整改落实情况,推动从严治行深入开展。

四是加强子公司调研与指导,提高子公司监事会工作水平。监事会调研村镇银行,组织开展子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审核,推动子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3年,公司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法依规履行战略规划、财务管理、资本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数据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公司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不良额和不良率连续四年双降,资产质量持续提升。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各项监管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有力支持实体经济,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动年度经营发展取得一定成效。2024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数智化战略,推进转型发展,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各项业务高质量稳步发展,并根据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分析研判,结合自身实际,拟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一)集团主要经营指标

1.总资产:年末总资产规模90,072.47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3,025.96亿元,增幅3.48%。

2.营业收入:年内实现营业收入1,734.34亿元,比2022年减少151.88亿元,降幅8.05%。

3.净利润:年内实现归母净利润367.02亿元,比2022年减少144.69亿元,降幅28.28%。

4.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0.42%。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5.21%。

(二)母公司主要经营指标

1.业务规模指标

总资产:年末总资产规模87,581.16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2,623.66亿元,增幅3.09%。

存款: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49,524.43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1,572.99亿元,增幅3.28%。

贷款:年末本外币贷款余额49,035.74亿元,比2022年末增加1,122.18亿元,

增幅2.34%。

2.经济效益指标

营业收入:年内实现营业收入1,600.70亿元,比2022年减少170.90亿元,同比下降9.65%。净利润:年内实现税后净利润329.33亿元,比2022年减少155.46亿元,同比下降32.07%。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0.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4.75%。

风险资产回报率: 0.53%。

成本收入比:30.62%。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国有资本持股比例为55.21%,较上年末下降0.14个百分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5.52%。

3.风险控制指标

资本充足率:年末资本充足率12.2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51%和10.22%。

不良资产:按五级分类口径,年末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716.5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46%,实现不良额、不良率“双降”,年末拨备覆盖率170.19%,符合监管要求。

(三)公司对外捐赠

2023年度董事会批准公司对外捐赠额度共计4,000万元,实际使用捐赠额度1,417万元(不含员工捐赠),捐赠投向主要包括:对口帮扶类项目(帮扶泗洪县、文山项目、古溪六村)、环保类项目(“保护母亲河”之“甘肃青年生态林项目”)、儿童健康福祉类(“逐梦萤火虫”儿科医护人员进修计划)、桑植县智慧校园等项目。

二、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基于内外部环境的研判,结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要求,2024年,公司将围绕数智化战略,聚焦“五大赛道”,优化服务模式,构建经营发展新格局。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切实做好“五篇大文章”,坚定不移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2024年母公司的经营及财务预算如下:

(一)业务发展预算

2024年,在资本可支撑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加大信贷资产投放,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聚焦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财资金融等重点赛道,以及绿色、制造业、并购等重点领域,推动客户和业务的增长,优化全行资产结构。结合国家区域发展布局,明确区域发展策略,促进重点区域加快发展。同时,公司将持续坚持“存款立行”的基本理念,夯实客户基础,加大低成本结算性存款的拓展力度,努力实现负债成本的有效控制。

(二)资本性投入预算

2024年公司世博两项目按计划完成决算,同时深入推进数智化战略,全年资本性投入计划为47亿元,主要投入事项如下:

1.房产:根据已审批房产购置项目的落实安排,预计2024年当期房产类资本性投入约11.41亿元,其中:世博两项目决算涉及金额约4亿元、临港项目按合同计划支付约4.25亿元、分行大楼项目合计支付约2.54亿元、数据中心建设投入

0.62亿元。

2.IT建设:为推进数智化战略,结合信创工作的推进要求,公司计划继续对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维持适当的建设、升级和改造投入,预计2024年IT建设方面将新增资本性投入约25.50亿元。

3.网点建设:继续优化网点布局,积极推动网点转型建设,结合机构设置计划,预计全年装修、固定资产、智能银行设备投入等建设事项将新增资本性投入约8.40亿元。

具体实施中将视情况进行滚动调整,全年资本性投入预算总额将严格控制在额度内。

(三)资本预算

2024年,根据公司资本充足率最低监管要求,结合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相关规定,公司计划年末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保持在不低于11%、9%和8%的水平。

(四)社会责任指标

为持之以恒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一以贯之促进品牌建设,追求企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公司2024年度计划对外捐赠4,000万元(不含使用政府奖励资金、员工内部慈善捐赠资金对外捐赠)。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外部监管政策和经济环境变化较大,2024年度预算中尚无法包含下述不可测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国际市场及金融市场的超预期波动、监管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四: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

经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29.33亿元,其中扣除2023年发放的浦发优1和浦发优2股息共人民币15.59亿元、永续债派息人民币37.94亿元后,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275.80亿元。

为了兼顾投资者的当期收益和远期利益,平衡公司发展、市场约束及监管要求,协调公司的内源性资本补充与外源性资本补充,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基于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拟定2023年度预分配方案如下:

1.以母公司2023年税后利润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共计人民币32.93亿元;

2.按照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取一般准备人民币45亿元;

3.以届时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3.21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股息分配总额。

上述方案执行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按照监管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五: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年,经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服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为一年,期满可以续聘。2023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聘期届满后,拟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毕马威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3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21人,符合财政部文件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资质要求。

2023年度,毕马威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较好地根据业务约定书的要求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

公司继2019至2023年度聘用毕马威为外部审计师后,拟续聘毕马威担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年限要求。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743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同,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1万元。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六: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结合董事会工作需要,现拟增补1名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拟提名吴晓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如下:

吴晓球(又名吴晓求),男,1959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授、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金融学一级教授,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晓球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截至本会议召开日,不存在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尚须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自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履职,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案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其他组织任命管理的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2023年度薪酬分配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情况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专职党委副书记、驻行纪检监察组组长纳入组织任命领导人员薪酬分配体系,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因2023年考核结果未定,本次纳入统计的为已发放的基本年薪和可按核定标准50%预发的绩效年薪。

公司高级管理层纳入职业经理人薪酬分配体系,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规定,职业经理人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均应在考核后分配,由于2023年考核结果未定,本次纳入统计的为已发放的基本年薪。

职工监事执行公司统一的薪酬分配体系,全年薪酬包括当年发放的基本薪酬和分配的绩效薪酬(含延付薪酬)。

公司高管人员2023年度薪酬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名职务税前薪酬
张为忠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21.42
刘以研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官88.40
赵万兵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19.28
张宝全职工监事288.98
何卫海职工监事290.32
张 湧职工监事314.62
姜方平驻行纪检监察组组长77.11

注:上表税前薪酬未包含相关组织任命领导人员2019-2021年任期考核的激励收入。

二、经考核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组织任命领导人员及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经考核后的薪酬分配情况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及薪酬分配的议案》执行,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薪酬分配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结果执行。因公司专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已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汇报,现就公司专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后2022年度薪酬情况补充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9月,郑杨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相关职务。

2023年9月,潘卫东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相关职务。

2024年3月,陈正安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相关职务。

2023年1月,王新浩先生因组织调动辞去公司相关职务。

2023年12月,李光明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相关职务。

崔炳文副行长、总法律顾问83.20
谢 伟副行长、董事会秘书88.40
康 杰副行长22.10
郑 杨1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64.26
潘卫东2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78.00
陈正安3原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57.83
王新浩4原副行长、财务总监7.37
李光明5原职工监事127.70

姓名

姓名职务2022年税前薪酬的其余部分
刘以研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副行长、首席风险官44.20
姜方平驻行纪检监察组组长35.72
崔炳文副行长、总法律顾问41.60
谢 伟副行长、董事会秘书44.20
郑 杨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37.07
潘卫东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52.00
陈正安原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35.72

另外,组织任命领导人员2019-2021年任期的激励收入按规定延期支付,兑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 名兑现年度
2022年2023年
郑 杨42.3514.12
陈正安56.7037.80
姜方平45.9415.31

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2022、2023年度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薪酬情况。

王新浩原副行长、财务总监44.20

议案八: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6年4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金融债发行规划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6-2018年间发行金融债券的余额为不超过上年末总负债(集团口径)余额的15%。2018年9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底。2021年6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的议案》,将上述授权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底。鉴于前期授权将于2024年底到期,拟申请对授权进行延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以来公司金融债券发行情况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于2016年和2023年分别发行了500亿元和30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所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2019年发行了500亿元小微债,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小微贷款投放;2017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分别发行了5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和90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2024年一季度发行了60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全部投向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此外,公司2015年设立5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境外分行在此计划框架下共计完成了14次滚动提取。中期票据发行已成为境外分行中长期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为境外分行夯实流动性风险管理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延长金融债券相关授权有效期

考虑到金融债券将成为常态化的主动负债工具,为进一步增强灵活性、更好适应市场情况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延长金融债券发行相关授权有效期,具体如下:

一是公司金融债券发行规模维持前次授权,即发行规模(含存续期债券)不超过上年末总负债(集团口径)余额的15%。其中,金融债券类型包括在境内市

场、境外市场及离岸市场发行的本外币金融债券,不包括次级债、二级资本债、永续债等资本性债券。

二是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监管机构报批、沟通,确定发行债券类型、具体发行批次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条款、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债券价格、债券币种、资金用途,申请债券上市流通、安排债券还本付息、行使赎回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根据监管机构要求对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由高级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并办理上述金融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三是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届满后延长36个月。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报告一: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监管机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和《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度大股东持股相关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大股东认定情况

经认定,截至2023年末,公司大股东共3家,包括: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同时,鉴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亦超过15%,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均视为大股东管理,包括: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大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一)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2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法定代表人为俞北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757739E。

截至2023年末,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31,322,671股,占总股本21.57%,其与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8,709,396,441股,占比29.6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

(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

1,175,200.5497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27、

28、29、30层,法定代表人为方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677639J。

截至2023年末,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6,064,692,364股,占比20.66%。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富德金蓉控股有限公司。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月1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59,484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1号广东全球通大厦,法定代表人为葛松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07653099T。

截至2023年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334,892,824股,占比18.18%。除普通股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还持有公司可转换债券90,853,230张,占比18.17%。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最终受益人。

二、大股东评估情况

(一)资质情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大股东均书面承诺其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和财务状况,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未发现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逃废银行债务、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的情形,被查处或其他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大股东均书面承诺其入股公司目的明确、出资属实。大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清晰透明。

(二)所持股权情况

各大股东均书面承诺不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公司股份或表决权的行为。

各大股东自身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均未超过2家,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均未超过1家,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

各大股东自取得公司股权之日起五年内未发生转让所持有股权的情况。截至

2023年末,公司未发现大股东所持股权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三)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公司大股东均能履行出资人义务,按照相关要求出具并履行书面承诺。大股东声明自身资质良好及信息真实,承诺依法合规入股和行使股东权利,承诺在必要时向公司补充资本,具备符合监管要求的资本补充能力,均作出了对公司进行流动性支持、支持恢复处置等尽责类承诺。截至目前,未发现公司大股东违反前述承诺的情况。

(四)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公司大股东均书面承诺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公司与各大股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均完全独立,建立了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防止风险在股东、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机构之间传染和转移。

公司大股东均书面承诺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公司的独立运作。公司重大决策均由董事会、经营层独立做出并实施,未发现公司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要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不当干预或限制行为,以及大股东滥用权利干预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审批程序合规,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情况

各大股东均书面承诺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协议条款所规定,规范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特此报告。

报告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截至2023年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5位履职独立董事,分别是王喆先生、蔡洪平先生、吴弘先生、孙立坚先生和叶建芳女士。根据监管要求,袁志刚先生、张鸣先生虽于2023年上半年卸任公司独立董事,亦需出具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有效增强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附件:

1.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喆)

2.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洪平)

3.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弘)

4.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立坚)

5.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芳)

6.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鸣)

7.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志刚)

报告二附件1: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喆)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12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副处长,中国金币总公司深圳中心经理,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大鹏证券董事长,中国金币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黄金交易所总经理、党委书记、理事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保集健康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参加行内工作交流会、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十分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董事会

2023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关注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确保各项议案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8次,亲自出席18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如公司应持续完善压力测试体系,进一步优化资本应急管理机制;持续强化现金清收为主、市场化处置与核销并用,多措并举,用足用好各类处置措施;完善薪酬分配相关制度,保持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员工队伍活力。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3次,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13次。本人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推动各位委员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体制架构和重要基础制度等重大事项,审批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政策制度,听取高级管理层财务状况、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并及时处置各类风险。落实依法治企要求,健全法治工作和合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法律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督促公司塑造审慎稳健的风险管理文化。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9次,亲自出席9次。审议选举董事长、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公司薪酬分配相关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等事项。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8次。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促进提升内部审计成效,更好发挥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定期听取外审机构相关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充分交流,建议以外部审计促公司经营管理提升。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3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审议了5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审阅了1项报告。

(二)巡查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巡查调研等情况。2023年10月,本人作为专家评委参加了公司信息科技金融云评审,聚焦科技金融、深入了解公司数智化战略,加快科技与业务融合,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

2.参加培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参加了监管、主管部门举办的“上市

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培训、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董事专题培训;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23年反洗钱培训、《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学习研讨会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公司应加快形成转型发展新局面,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执行策略,锚定规划目标,尽快改善战略执行效果;二是持续完善消保工作机制,重视投诉压降工作,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加强舆情管理,关注潜在舆情防控,回应市场关切。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结合监管要求、外部环境变化趋势,公司及时组织开展战略路径和重点举措优化研究工作,确立了“数智化”战略,推进战略规划量化指标体系进一步优化。二是持续推进消保管理架构优化和整改提升。聚焦薄弱环节,健全消保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规范投诉管理,强化投诉溯源追因分析。加快消保管理平台数字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消费者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员工消保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舆情管理,举一反三,对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判、早处理、早解决,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优化应急流程,强化危机公关“应急指挥部”机制,建立舆情“预警、提示”机制,增强舆情管理的前瞻性。强化考核约束,持续提升正面宣传声量,加强媒体沟通。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实地调研、巡查,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审议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

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认为相关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三是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截至2023年末,公司对外担保均系正常表外业务,没有对关联方的特殊担保情况,且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四是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编制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本人还关注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副行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二附件2: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洪平)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12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德意志银行投行亚太区执行主席;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法国巴黎资本(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主席;百富勤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成员及中国H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现任汉德资本主席、联合创始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参加行内工作交流会、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十分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董事会

2023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关注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确保各项议案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8次,亲自出席18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如公司应以“数智化”战略为统领,推进战略落地实施;加强综合协同,稳步推

进集团化、国际化经营;推进资本集约型发展,增强内生资本积累能力。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9次,亲自出席8次,其中1次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已于会前审议相关议题并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代为行使表决权。审议选举董事长、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等事项,深入了解公司薪酬分配相关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管理层发挥薪酬的正向激励效应,保持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员工队伍活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3次,亲自出席13次。本人深入了解公司风险内控和关联交易情况,建议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督促管理层及时落实监管最新要求,加强重点风险领域管控,不断改善资产质量。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促进提升内部审计成效,更好发挥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定期听取外审机构相关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充分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持续关注风险内控管理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3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审议了5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审阅了1项报告。

(二)巡查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巡查调研等情况。本人定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交流,听取管理层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委员会的高效运作。

2.参加培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参加了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培训、2023年董事专题培训、2023年第五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2023年反洗钱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高合规经营质效,夯实内控管理基础;二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

实保障利益相关者;三是全面落实好“降风险”要求,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防范与控制,着力做好重点业务领域的风险化解和压降工作。

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推动合规机制深化落地,提升合规内控数字化建设,修订《员工行为守则》,加强对集团子公司、海外机构的合规管理力度,将合规管理向纵深推进。二是“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推广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健全消保机制、考核机制、培训机制,加强消保队伍建设,优化投诉管理机制,加强数字化建设,深化员工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升各类单一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数字化风控体系,完善风险偏好设定、管理和日常监测,严控风险成本,强力推动风险“降旧控新”,助力全行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实地调研、巡查,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审查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认为相关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三是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四是根据监管要求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均系正常表外业务,没有对关联方的特殊担保情况,且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了担保业务风险。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副行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

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二附件3: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弘)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0年12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分支机构调研、参加行内工作交流会、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董事会

2023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深入了解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和评价,关注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确保各项议案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8次,亲自出席18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如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公司要继续挖掘未来新的增长点,加强管理、夯实基础;继续加强风控防控措施,做好重点领域风险的防控与化解工作;进一步规范合规工作流程,做好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沟通工作。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3次,亲自出席13次。审议了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议公司应按照制度办法规定,继续做好制度的宣贯和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强化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管理要求,提升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8次。审议了内部审计相关事项,建议做好整改跟踪评价工作。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外审机构关于年度审计情况、半年度报告审阅情况以及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对重点领域风险跟踪、监管新规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示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内控风险事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3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审议了5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审阅了1项报告。

(二)巡查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巡查调研等情况。2023年6月,为充分了解掌握分支机构经营情况,赴上海分行进行实地调研,对上海分行近年来的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建议对分行优秀经营案例及管理方式进行提炼、总结,并对标准化可复制内容进行全面推广、学习;二是分行应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做大、做强贷款投放规模,为营收提供坚实来源,保持区位优势。

2.参加培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参加了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培训、2023年董事专题培训、审计委员会专题研讨会、2023年第六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2023年反洗钱培训、《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学习研讨会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

有效性。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公司要加强战略部署,突出特色业务,发展差异化业务,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夯实内控管理基础,提高合规管理能力,提升制度管控有效性;三是做好风险防控措施,保障业务持续稳定开展。

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召开全行战略发展座谈会,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五篇大文章”,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明晰了公司数智化战略方向,聚焦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财资金融“五大赛道”。二是搭建全行“业务产品树”整体框架,形成630项产品目录,组织开展“管理活动树”搭建工作,完成近400项管理事项梳理工作。推动各部门系统推进制度嵌入工作,将制度管理要求转化成系统管控措施。深化内部审计成果运用,通过总行审计、合规联合整改评估,从源头推进审计整改有效性。三是持续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工作,优化识别各项重要业务及其所依赖关键资源,通过完善业务连续性策略、编制业务连续性计划及专项应急预案、加强信息系统灾备建设及备用业务场地建设、开展业务连续性演练等措施,不断增强对于业务连续性事件的防范及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各项重要业务的稳定运行。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实地调研、巡查,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对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法》《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薪酬办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二是

是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编制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是审议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此外,本人还关注了重大关联交易、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副行长、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二附件4: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立坚)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3年1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同济大学分校助教,第七届国务院应用学科学位委员。现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致公党中央委员、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分支机构调研、参加行内工作交流会、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董事会

2023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7次,亲自出席17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如公司应突出战略定位,持续深化业务结构调整,持续优化客户、产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合规内控体系,深入推进合规数字化建设;保障资本管理规划科学性和稳定性,做好资本管理动态规划,提升资本使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7次。本人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推动各位委员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依照规范程序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议,核查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质是否符合任职要求。认真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情况及适用标准、约束性事项等相关细则,建议公司不断规范高管考核流程,全覆盖企业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推进薪酬梯度管理,完善有效的正向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发挥管理层能动性、增强经营动力和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审议了内部审计相关事项,建议做好整改跟踪评价工作。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外审机构关于年度审计情况、半年度报告审阅情况以及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对重点领域风险跟踪、监管新规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示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内控风险事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9次,亲自出席9次。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和资本管理情况,建议公司加强战略规划的统领作用,优化战略执行效果,深化可持续发展;夯实资本实力基础,保障资本管理规划科学性和稳定性,持续增强公司资本实力。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3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审议了5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巡查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巡查调研等情况。2023年6月,为充分了解掌握分支机构经营情况,赴上海分行实地调研,建议分行突出品牌优势,保持在投行并购、跨境以及自贸区等特色领域的较强竞争优势,立足上海特色,加大相关品牌宣传、树立市场口碑、强化品牌效应,推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为深入了解境外机构经营管理情况,赴香港分行实地调研,建议分行保持国际化、专业化特色,加强海外机构风险与合规管理,切实满足实体企业在港金融服务需求。

2.参加培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参加了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培训、2023年董事专题培训、2023年第六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参加了主管部门组织的国有企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题研讨会,并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转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2023年反洗钱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稳健合规经营,坚持依法合规、穿透管理、审慎原则,提高合规执行力。二是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长期预判和压力测试。三是积极发挥信息披露的正向引导作用,全面展现战略转型成效、经营特色亮点。

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深化法治建设,强化合规内控管理,修订年度合规内控考核工作办法,开展异常业务监测,加强集团子公司、海外机构合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合规内控管理体系。二是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控新降旧”并举,提高抗风险能力,为依法合规处置不良资产创造条件,实现不良双降,将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提升信息披露质效,在定期报告中主动加强战略宣导,提升报告可读性,帮助投资者理解公司的战略优化成果,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定,不断夯实信息披露基础管理工作。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实地调研、巡查,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聘任副行长事宜,认为相关人员均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二是对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法》《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薪酬办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三是审议了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四是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编制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本人还关注了关联交易情况、利润分配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二附件5: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芳)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3年4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分支机构调研、参加行内工作交流会、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董事会

2023年,本人出席股东大会2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4次,亲自出席14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如公司应持续提升资产质量,严控风险成本,提高应对风险的柔韧性;持续关注最新监管规定,落实监管要求;在保证资本充足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发行资

本工具的成本和效率,并做好相关测算。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5次。本人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推动各位委员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建议公司应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要加强管理问责力度,做好整改跟踪评价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外审机构年度审计情况、半年度报告审阅情况以及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就公司审计方案、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审计阶段工作进展以及重大审计发现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持续关注风险内控管理情况,促进外部审计质量持续提升,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示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内控风险事项。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8次。本人深入了解公司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建议公司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调结构,压降风险;督促管理层及时落实监管最新要求,有效识别、计量各类风险。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3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审议了5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巡查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巡查调研等情况。本人出席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中报业绩说明会、2023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独立董事专题会议,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行业态势及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和评价。2023年6月,为充分了解掌握分支机构经营情况,赴上海分行进行实地调研,建议分行深耕现有客户,拓宽业务合作面,提升客户粘性;同时积极主动拓展新客户,形成优质客户资源储备,为效益提升增加源动力。

2.参加培训、会议情况。2023年,本人参加了监管机构举办的2022年度审慎监管会议、“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培训、2023年第五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参加国际会计准则发展与趋势研讨会以

及公司组织的2023年反洗钱培训、《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学习研讨会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不断提升经营规范性,稳健合规经营;二是提业绩与控风险并举,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提升资产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集团资本管理,做好资本管理动态规划,提升资本使用效率,确保中长期资本充足。

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高度重视合规内控管理,持续提升合规、审计工作质量,开展产品树、管理树梳理搭建,扎实做好制度内嵌工作,筑牢内控管理底线。二是加强重点风险领域管控,持续优化风险政策、授信审批与基础管理,建设数字化风控体系。综合运用清收、核销等多种手段,处置压降不良贷款,强力推动风险“降旧控新”。三是制定了《2023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2023-2027年资本管理规划》,持续提升资本管理水平,加强资本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制定了《关于未来三年资本债券发行计划》,提高资本债券发行工作的响应效率,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实地调研、巡查,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认为相关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二是审议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审议了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四是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编制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本人还关注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副行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二附件6: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鸣)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1至4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23年4月正式卸任。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履职期间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及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等。

(一)会议出席及审议情况

1.股东大会、董事会

2023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对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如公司应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打响优势品牌;持续提升合规、审计工作质量,扎实做好制度内嵌工作;加强股权管理,持续保护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2次。本人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推动各位委员积极参

与讨论和决策,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审阅年内主要审计发现及整改情况报告,要求公司根据监管要求持续做好相关专项审计的实施,定期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审计及整改情况,切实发挥法人层面的审计监督作用。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外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就公司审计方案、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审计阶段工作进展以及重大审计发现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持续关注风险内控管理情况,促进外部审计质量持续提升,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示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内控风险事项。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本人深入了解公司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建议公司加大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强化资产质量管理;持续完善风险偏好传导机制,适应集团化经营管理要求。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3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听取了公司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3.议题审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巡查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了监管机构举办的“上市公司注册制改革政策解读”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三)公司需要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夯实资产质量;二是持续完善审计监督,巩固审计监督质效。

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强力推进风险处置化解,提高差异化风险处置成效,丰富数智化风险管控工具箱,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聚焦政策执行、重点领域、职责履

行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不懈推进审计项目与持续监控“两轮互动”,推动形成集团审计工作“一盘棋”,提升审计监督广度、深度,助力战略落地的主动性、实效性,有效彰显审计监督作用。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认为相关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二是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事宜,认为相关人员均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履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三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法》《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薪酬办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二附件7: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志刚)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1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23年1月正式卸任。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华东师范大学经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委专家,福建省政府顾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决咨委专家等。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2023年度履职概况

本人在履职期间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审阅定期刊物及公司公告等。

(一)会议出席及审议情况

1.股东大会、董事会

2023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如公司应强化战略统领作用,结合外部环境变化进行战略环境分析,优化战略执行策略;发展特色业务,完善业务产品服务体系,突出特色优势;夯实资本实力基础,优化资本结构,持续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本人履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1次。本人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推动各位委

员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认真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情况及业绩考核标准,建议公司对标对表先进同业,进一步激发高管层干事创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建议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加大资产高质量投放力度;推进各项经营部署,形成高质量发展合力。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外审机构年度审计进展情况汇报,对公司审计方案、审计阶段工作进展等进行了充分交流,要求会计师及时提示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内控风险事项。本人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2023年履职期间,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3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听取了公司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3.议题审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巡查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2023年履职期间未涉及相关情况。

(三)公司需要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强化战略执行,跟踪战略落地情况;二是持续推动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做好模型验证和参数优化更新等工作;三是提升内部审计成效,持续夯实基础管理。

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定期形成全行战略执行情况评价报告、全行市场竞争情况评价报告、全行战略风险管理报告等,深入分析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强化战略执行推进的措施建议,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落地实施。二是制定了《预期信用损失法阶段划分优化方案》《预期信用损失法模型验证管理办法》,不断优化风险管理举措,及时识

别潜在风险;向董事会汇报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模型内外部验证报告,完善董事会风险报告体系,夯实“前中后”三道防线建设,加强风险协同管理能力。三是完善审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第三道防线”作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定期跟踪整改情况,大力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在审计监督中体现政治导向、战略要求,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层次和质效,切实提升审计价值贡献。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真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认为高管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建议公司应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薪酬的正向激励效应。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三: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履职

评价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监事履职评价以及职业经理人考核薪酬等制度办法,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作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董事履职评价

(一)董事履职评价范围

截至2023年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履职董事共10名,其中执行董事2名(刘以研、陈正安),股权董事3名(管蔚、薄今纲、朱毅),独立董事5名(王喆、蔡洪平、吴弘、孙立坚、叶建芳)。郑杨先生、潘卫东先生、董桂林先生虽已卸任公司董事,但其在2023年度任职时间超过半年,其任职期间内的履职表现包含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二)董事整体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规章,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科学决策和战略引领作用,深化可持续发展理念,强化战略规划、资本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合规内控、数据治理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经营决策,促进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推动公司建立良好、诚信的企业文化和价值准则,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执行董事认真履行决策和执行的双重职责

执行董事认真履行决策和执行的双重职责。维护董事会在战略规划中的决策地位,支持配合监事会的监督工作,确保董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落实高级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制度,支持董事会其他成员充分了解银行经营管理和风险信息,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和及时反馈。

2.股权董事有效发挥公司与股东的纽带作用

股权董事能够积极加强董事会与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沟通,推动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架构。公司与股权董事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年内组织现场及视频专题调研会议7场,书面沟通48次,董事就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风险识别与计量、资本管理等方面进行较为充分的沟通,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独立董事依法依规独立履职

独立董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发表独立意见,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重点关注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利润分配、内控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可能对公司、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稳健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董事履职情况评价

1.履行忠实义务

公司董事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如实向公司告知本职和兼职情况、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及变动情况,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公司董事恪守尽职承诺,能够以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保守公司秘密,关注可能损害银行利益的重大事项,未发现董事会决议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导致公司重大风险和严重损失而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履行勤勉义务

全体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2023年,共召开董事会18次,董事亲自出席率99%,符合监管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均符合监管要求。

3.履职专业性

全体董事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基层巡查调研等活动,及时了解掌握行业发展趋势、监管要求和公司战略实施及经营管理情况,不断提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为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4.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全体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履职合规性

2023年,公司董事能够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未发现其利用职务、地位谋取私利或侵占公司财产,以及为股东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行为。2023年度,公司未收到监管机构针对董事个人的行政处罚。

(四)董事履职评价结论

根据全体董事2023年度履职实际情况,结合董事自评、互评情况,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全体董事认真、积极履行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未发现存在《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不称职情形。监事会确认:2023年度所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结果为“称职”。

二、2023年度监事履职评价

(一)监事履职总体评价

1.监事会成员及其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监事会监事共9名,股权监事、外部监事、职工监事各3名。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监督委员会。

因年龄原因,2023年12月28日,职工监事李光明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辞呈,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日,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张湧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2.监事会总体评价

2023年,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准确把握监事会职责定位,依法依规开展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和公司财务、风险、合规等方面的监督。公司监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监督成效,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公司建立良好、诚信的企业文化和价值准则,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年内,未发现监事有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行为。

(二)监事履职情况

1.忠实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能够履行保密义务,如实向公司告知本职和兼职情况、关联关系及变动情况,在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上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公司监事恪守尽职承诺,关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未发现监事参与或协助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不当干预。

2.勤勉履职情况

(1)按时出席监事会

公司监事按时出席监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独立、审慎发表审议意见。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7次会议,全体监事应出席153人次,亲自出席152人次,亲自出席率99.35%,符合监管要求。重点审议战略规划落实、资本管理、定期报告、风险管理、资产损失核销、内控合规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监事积极发表意见,提出找差距、析成因,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维护市场地位。

(2)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2023年,公司监事会调研了28家基层经营机构和总行管理部门,开展了2次董监事巡查,进一步了解基层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不足,形成调研汇总报告2份、董监事巡查报告2份,并及时通报管理层。

3.履职专业性

年内,公司监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

(1)依法依规开展履职监督

公司监事通过参加、列席股东大会、党委会、董事会、行长办公会等重要经营会议,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关注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监督决策过程和董事会、高管层履职尽责情况,并开展董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和年度企业监督评价。

(2)加强重点领域监督

公司监事注重以监督促发展,围绕科创金融、基层调研、经营质效、粤港澳大湾区经营发展、诚信经营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经营层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管理,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监事重视风险管理情况,密切关注公司新增重大风险及化解处置,及时向公司发出监督提示和建议;开展重大风险事项化解处置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

报告。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定期报告,开展年度财务决算批复意见整改和财务风险预警的专项督查,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收支管理、降本增效。公司监事重视内控合规管理工作,认真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注审计、巡视、监管检查整改情况。

(3)凝聚多方监督合力

公司监事与外审机构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审计情况,进一步压实审计责任,重视外审问题发现。公司监事不定期与风险、合规、审计等部门以及驻行纪检监察组开展交流,支持相关部门工作,推动从严治行深入开展。

(4)参加培训交流

公司监事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监事培训以及公司内部风险、合规内控相关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4.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公司监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5.履职合规性

公司监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注重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年内未发现监事因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而被监管机构行政处罚或受到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监事履职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监事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结合监事自评,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能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客观、审慎提出监督意见建议,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监事会确认:2023年度全体监事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结果为“称职”。

三、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

(一)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总体评价

1.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高级管理层有副行长3名,分别兼任首席风险官、总

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其中1名副行长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另拟任副行长1名(任职资格于2024年3月获监管核准)。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营销推进委员会、风险防控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绿色金融业务推进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高管层履职总体评价

2023年,面对内外部严峻复杂的形势,公司高管层能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监管要求,遵循诚信原则,审慎、勤勉地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执行董事会各项决策,积极转换经营方式,深化业务结构调整,加大风险防范化解,经营发展整体呈现企稳向好态势。2023年,公司位列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排名《银行家》“全球银行1000强”第18位、《财富》“世界500强”第260位、《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第115位,国际三大评级公司均给予公司投资级以上评级。

(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情况

2023年,全行发展面临严峻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公司高管层坚定信心,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与转型发展,努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9月份新班子组建以来,组织全行开展“百日攻坚战”,推动资产投放重回良好增势,四季度净利润降幅环比收窄,经营发展整体呈现企稳向好态势,为公司重塑增长动能、重现增长态势、重回市场前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截至2023年末,集团资产总额为90,072.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025.96亿元,增长3.48%。本外币贷款总额(含票据贴现)为50,177.5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70.92亿元,增长2.39%;本外币存款总额为49,846.3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81.52亿元,增长3.28%。

2023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34.34亿元,同比下降8.05%;归母净利润

367.02亿元,同比下降28.28%。

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连续四年“双降”。2023年末集团不良贷款余额

741.9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21亿元;不良贷款率1.48%,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3.51%,较上年末上升14.4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2.57%,较上年末上升0.15个百分点。

1.抓转型促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更加有力有效。加强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认真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在科

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数字金融、养老金融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做好“五篇大文章”。年末,公司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780亿元,增幅27%;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超5,000亿元,增幅超30%;绿色信贷余额5,246亿元,增幅23%;普惠两增贷款余额4,224亿元,增幅12%。

2.抓理念夯基础,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强调“转观念、转作风、转方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阻碍业务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断点问题,探索建立分层分类处理机制和专班推进机制,强化高效协同。深入基层调研,形成“诉求清单”,有效促进了全行经营的顺畅开展,释放经营活力。

3.抓服务提能力,不断完善客户经营体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重塑内外流程,发挥金融科技优势,基于客户需求打造优质产品与服务体系,加快提升一体化客户经营能力,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客户经营基础进一步夯实。

4.抓风控守底线,资产质量持续改善。坚持“前瞻精准、慎行知止”的风险观,持续提高全面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控新降旧”并举,加大存量不良资产处置力度,综合运用压逾清欠、现金清收和核销后收回等市场化处置方式,节约、回吐风险成本,全年现金清收金额创新高。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健全制度体系,提升合规“数智化”能力,坚守风控合规底线。

5.抓队伍优作风,精神状态和发展信心较好提升。强化以人为本,从考核激励、流程优化、机制建设等各方面加强制度保障,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强化“中后台为前台服务、总行为基层服务、全行为客户服务”的理念,提振队伍士气与信心,各级干部员工主动作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发展信心逐步恢复。

2023年,全行干部员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但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客户基础依然薄弱等不足与问题仍有待改进,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论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结合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定级情况,监事会认为:高级管理层人员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落实董事会决议,接受监事会监督建议,坚持依法合规经营,恪尽职守,有序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监事会确认:2023年度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特此报告。

报告四: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各位股东:

2023年,公司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修订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流程,强化关联方、关联交易识别、审核,推进关联交易系统建设,提升数据质量和管理有效性。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关联方总计7,406户,其中关联自然人5,165名,关联法人2,241户。2023年经董事会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即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共11笔,金额合计人民币2,126.40亿元,港币100亿元。对于一般关联交易,每季度备案且在公司官网披露。年度内合并披露的一般关联交易,授信类共计7,221.11亿元、资产转移类共计168.86亿元、服务类共计22.42亿元、存款及其他类共计4,243.32亿元。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

2023年,公司董事会承担关联交易管理职责,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职责,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保证关联交易事项依法合规。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均事前认可并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

(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

2023年2月,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内部管理职责,并在管理层面设立跨部门的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的组织推进。公司同步配套出台《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按照风险为本原则,确定公司关联方口径,优化关联交易审批备案机制。

(三)强化制度宣传培训

为配套关联交易制度修订和执行,公司重点加强关联交易宣传培训,组织开展关联交易管理新规专题线下培训、全员线上培训和考试,宣导监管及制度管理要求。同时,组织各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新规执行专题培训和研讨。

(四)强化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加强子公司关联交易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自身查补短板,完善管理,强化集团层面关联交易管理统筹协同。加强对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等报告审议。指导各子公司进行重大关联交易管理,完善关联方名单,完成监管检查整改。组织开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专项排查整改工作。

(五)加强关联交易数据治理

一是优化关联方名单实时查询,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识别的精确性。关联方名单系统对接企业信贷、零售信贷及信用卡中心预审系统等业务系统,事前识别判定关联交易。二是提升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关联方名单系统与人力资源管理系统、ECIF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等对接,实现数据同步自动化;增加身份证件号码数据校验功能,进一步识别验证关联自然人信息准确性,同步优化季度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和报送。

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计划

(一)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提升管理规范性

关联方方面,结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证监会的差异化关联方管理口径,建立健全一体识别、多口径管理、动态图谱调整的关联方名单管理机制;关联交易方面,持续优化授信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管理机制。

(二)以关联交易管理数字化为抓手,提升管理有效性

加快推进关联交易系统建设,实现关联方名单收集、关联交易的识别和管理、关联交易数据报送等系统化管理;推进全行各类关联交易数据溯源,加强系统管控和监测,提升管理有效性;夯实关联交易数据管理基础,持续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数据质量。

(三)加强集团关联交易管理,强化指导、监督

组织开展关联交易培训工作,持续提升关联交易制度执行力;加强子公司关联交易指导,以数据整合为基础,健全集团关联交易管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关联交易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特此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