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

查股网  2025-03-29  浦发银行(600000)公司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截至2024年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5位履职独立董事,分别是蔡洪平先生、吴弘先生、孙立坚先生、叶建芳女士和吴晓球先生。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有效增强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

1.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洪平)

2.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 弘)

3.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立坚)

4.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芳)

5.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晓球)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洪平)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12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德意志银行投行亚太区执行主席;瑞银投行亚洲区主席;法国巴黎资本(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主席;百富勤投资银行高级副总裁、董事总经理;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成员及中国H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现任汉德资本主席、联合创始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 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参加董事调研、开展专题讲座、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十分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会、董事会

2024年,本人出席股东会1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关注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确保各项议案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5次,亲自出席15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包括公司应加快推进“数智化”战略落地实施,大力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和跨境金融,不断加强业务链条的经营建设;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和文化,发挥薪酬的正向激励效应,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推进资本集约型发展,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本人审议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管、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及薪酬分配、高管目标责任书、新一轮工资决定机制实施方案等事项,深入了解公司薪酬分配相关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督促管理层发挥薪酬的正向激励效应,保持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员工队伍活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2次,亲自出席12次。本人深入了解公司风险内控和关联交易情况,建议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听取高级管理层财务状况、全面风险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督促管理层及时落实监管最新要求,持续关注不良资产处置情况,加强重点风险领域管控,不断改善资产质量。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4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审议了12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审阅了1项报告。

(二)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调研情况。本人定期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交流,听取管理层汇报,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委员会的高效运作。2024年10月,本人参与了公司伦敦分行的调研,对伦敦分行充分深化国际化发展战略,打造出差异化的经营策略,高效务实地推进业务布局,在跨境人民币投融资交易、金融市场的代客交易、大宗商品交易等多个特色业务领域实现了创新突破与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强化集团的国际化思维,整合境内外牌照资源,优化机构布局,定期评估实施效果;二是进一步加强本地化经营,积极探索产品创新;加强境内外联动,加大对境内业务反哺;三是持续提升境外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境外机构安全稳健运行。

2.参加会议及培训情况。2024年,本人参加了监管部门举办的“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新《公司法》修订内容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3.其他履职情况。本人于2024年1月为浦发银行公司板块开展了主题为“与中国先进制造业共谋再发展”的业务讲座,针对金融业如何更好服务我国先进制造业发展进行了经验分享。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公司要持续加强战略部署,稳步推进数智化战略实施,突出特色业务,发展差异化业务,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大力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和跨境金融,不断加强业务链条的经营建设;三是全面落实好“降风险”要求,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防范与控制。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2024年,公司围绕“1-5-5-5-4-3-N”数智化战略框架深入推进,深耕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财资金融“五大赛道”业务,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构建“五数”经营新模式,推进“五大体系”建设,实施“四大策略”,强化“三大保障体系”,助力战略更好落地。二是在供应链金融方面,公司发布了数智供应链金融品牌“浦链通”及其服务平台“浦链e融”,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为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可得易得的融资产品和综合金融服务;在跨境金融方面,公司发布“浦赢跨境”金融服务品牌,发挥集团各持牌机构和跨境平台的整合优势,通过一体化“6+X”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跨境服务需求。三是不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进一步做好预警和监测,“控新降旧”并举,强化不良清收,将降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战略研讨会议,开展境内外分行调研,邀请独立董事开展专业讲座,与独董开展联合课题研究,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对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法》《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薪酬办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二是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编制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是审议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重大关联交易、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业务总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 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2: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弘)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0年12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 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参加董事调研、开展专题讲座、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十分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会、董事会

2024年,本人出席股东会1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关注会议的召集、议事和表决程序,确保各项议案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5次,亲自出席15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包括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管理能力,提高经营业绩水平,持续增强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合规是生产力,内控创造价值,要加强合规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合规工作流程;建议关注不良资产损失成因分析,提高风险管理的前瞻性、精准性,持续优化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强化经验教训反思和同

业对比分析。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2次,亲自出席12次。审议了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议公司加大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强化资产质量管理;持续完善风险偏好传导机制,适应集团化经营管理要求;落实依法治企要求,健全法治工作和合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依法治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和法律合规管理数字化建设,督促公司塑造审慎稳健的风险管理文化。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8次。审议了内部审计相关事项,建议做好整改跟踪评价工作。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外审机构关于年度审计情况、半年度报告审阅情况以及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对重点领域风险跟踪、监管新规实施情况等进行了深入交流,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示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内控风险事项。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4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审议了12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审阅了1项报告。

(二)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调研情况。2024年8月、11月和12月,为充分了解掌握分支机构经营情况,本人分别前往了大湾区(广州分行、深圳分行)、杭州分行和成都分行进行实地调研,对各分行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总行“数智化”战略方面的经营发展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各分行要结合当地资源和实践,深耕“五大赛道”,保持区位优势,增强区域竞争力;二是业务发展方面,要加快科技与创新驱动,通过数智化战略找到独特的发展路径,成为客户的首选银行;三是建议对分行优秀经营案例及管理方式进行提炼、总结,并对标准化可复制内容进行全面推广、学习。

2.参加会议及培训情况。2024年4月,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行业态势及资本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和评价。2024年,本人参加了监管部门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3.其他履职情况。本人于2024年8月,为公司董监高开展了主题为“新《公司法》主要修订情况”的讲座,主要针对公司治理结构、银行信贷业务影响、董监高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变化进行了深入解析。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持续完善审计监督,巩固审计监督质效;二是持续完善消保工作机制,落实投诉压降工作,不断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三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市值管理,抓住机遇,向市场释放更多信心,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有更好表现。

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加强审计监督,持续推进审计项目与持续监控“两轮互动”,推动形成集团审计工作“一盘棋”,提升审计监督广度、深度,助力战略落地的主动性、实效性,有效彰显审计监督作用。二是积极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将保护消费者权益嵌入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各环节,强化全流程管理。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抓好监管各渠道消保投诉处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员工消保意识和工作能力。三是公司围绕“价值创造、价值提升、价值实现”主线,带动公司价值提升,努力重塑优质蓝筹市场形象。组织召开3场业绩说明会、机构投资者现场沟通会1场,中小股东走进上市公司活动1场,行领导带队境内外反向路演40余场,日常投关活动169场,累计与超过900人次的投资者、分析师开展宣讲交流,积极主动向资本市场传递信息,提升公司价值影响力。

(四) 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战略研讨会议,开展境内外分行调研,邀请独立董事开展专业讲座,与独董开展联合课题研究,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认为相关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二是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事宜,认为相关人员均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履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三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法》《公司职业经理人考核薪酬办法》及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定期报告、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业务总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

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 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3: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立坚)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3年1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同济大学分校助教,日本能势建筑研究所设计助理,第七届国务院应用学科学位委员。现任复旦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协经济金融委员会特聘专家,致公党中央委员、致公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 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参加董事调研、开展联合课题研究、组织战略研讨会、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会、董事会

2024年,本人出席股东会1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5次,亲自出席15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包括公司应突出战略定位,强化领导力、凝聚力、聚焦力、创新力,聚焦特色业务,树立公司的比较优势;做好用户画像,服务客户多赛道、多方面需求;建议加强和外部投资者的沟通,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7次,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7次。本人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推动各位委

员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依照规范程序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议,核查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素质是否符合任职要求。认真审议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标准及薪酬分配情况,建议公司推进薪酬梯度管理,完善有效的正向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发挥管理层能动性、增强经营动力和活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3次,亲自出席13次。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数智化”战略推进情况,“五大赛道”重点业务发展规划和资本管理情况,建议公司学深悟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交流,正确解读中央政策,平衡好金融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的关系;提升资本管理规划科学性和稳定性,持续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公司应展现特色优势和亮点,提升品牌影响力,提倡开展与大学产学研合作。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8次。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促进提升内部审计成效,更好发挥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定期听取外审机构相关审计情况的汇报并深入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持续关注风险内控管理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4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审议了12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审阅了1项报告。

(二)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调研情况。2024年,为充分了解掌握分支机构经营情况,本人分别前往了北京分行、大湾区(广州分行、深圳分行)、杭州分行、成都分行、大连分行和雄安分行等7家分行进行实地调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了解各分行在贯彻落实公司“数智化”战略方面的特色化经营发展策略、战略执行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各分行要持续深化战略执行,以赛道切入点找准客群方向,以赛道落脚点带动板块融合,以赛道着力点引领攻坚克难,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二是要积极把握新政带来业务增量机遇,盯紧市场回稳时机,盯紧消费复苏机遇,紧跟政策推出针对性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业务拓展和提升;三是建议强化队伍建设,加大人才激励,通过干部培养计划和属地化发展,为分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2.参加会议、培训情况。本人于2024年1月和4月分别召集了两场战略研讨会议,围绕公司“数智化”战略,聚焦“五大赛道”中的供应链金融、科技金融等重点赛道,就金融科技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关系、风险管控、监管政策等

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建议公司应强化战略落地和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客户洞察力,加大“链”经营,加强行业研究,提高精准服务客户的能力。2024年本人出席了监管部门举办的2023年度审慎监管会议、职业经理人评审会议;参加了监管部门举办的“2024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培训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新《公司法》修订内容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3.其他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牵头启动了人工智能联合课题调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优势,实现产学研合作。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强化战略执行,跟踪战略落地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集团资本管理,做好资本管理动态规划,提升资本使用效率,确保中长期资本充足;三是要持续关注资本市场评价,加大正面宣传,提升公司价值。

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定期形成全行战略执行情况评价报告,深入分析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提出强化战略执行推进的措施建议,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落地实施。二是制定了《2024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持续提升资本管理水平,加强资本管理规划的科学性和稳定性,同时,提高资本债券发行工作的响应效率,进一步夯实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三是依托公司经营业绩企稳向好,围绕市值管理的核心逻辑和“价值创造、价值传递、价值实现”主线,打造了“董事会-经营层-投关团队”管理体系,全面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努力重塑优质蓝筹市场形象。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战略研讨会议,开展境内外分行调研,邀请独立董事开展专业讲座,与独董开展联合课题研究,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审查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

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和聘任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业务总监相关事项,认为相关人员均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是根据监管要求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认为2024年公司对外担保均系正常表外业务,没有对关联方的特殊担保情况,且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管理办法、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定期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重大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 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4: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芳)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4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建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 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超过二十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参加董事调研、开展专题讲座、开展联合课题研究、参加战略研讨会、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会、董事会

2024年,本人出席股东会1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15次,亲自出席15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包括加强与大股东的合作,进一步提高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贷款的质量和数量,提升盈利能力;加强成本管理和效益分析,做好数据资产管理工作;加强股权管理,持续保护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8次,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8次。本人合理筹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推动各位委员积极参

与讨论和决策,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进展,审阅年内主要审计发展及整改情况报告,建议公司应持续做好相关专项审计的实施,及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审计及整改情况,切实发挥法人层面的审计监督作用。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外审机构年度审计情况、半年度报告审阅情况以及年度审计计划的汇报,就公司审计方案、审计重点关注领域、审计阶段工作进展以及重大审计发现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交流,督促外部审计持续关注风险内控管理情况,促进外部审计质量持续提升,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提升独立性与专业性,及时提示公司需要重点关注的财务内控风险事项,形成有效预警和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2次,亲自出席12次。本人深入了解公司风险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建议公司及时落实监管最新要求,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控新降旧”并举,提高抗风险能力;建议公司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化员工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本人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履职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等事项,督促发挥薪酬的正向激励效应,进一步激发高管人员能动性。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4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次,亲自出席7次,审议了12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调研情况。2024年,为充分了解掌握分支机构经营情况,本人分别于8月和11月前往了大湾区(广州分行、深圳分行)和杭州分行进行实地调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了解各分行在贯彻落实公司“数智化”战略方面的特色化经营发展策略、战略执行情况,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一是各分行要结合区域特色,设计具有自身亮点和特色的“五大赛道”施工图,实施因地制宜的策略和举措,走在创新前列,推动数字化战略的落地;二是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合规文化建设,坚持正确的发展观、绩效观,坚守风险底线;三是重点关注AI技术的发展,深入学习、研究并应用AI,利用大数据和大模型领域技术,提升客户识别、风险管理、服务和管理水平等能力。

2.参加会议、培训情况。本人分别于2024年6月和8月召集了两次审计专题沟通会议,分别就审计优化提升事项和投资企业财务报表情况听取了外审机构和公司资产负债与财务管理部的汇报。2024年1月,本人参加了战略研讨会议,

了解了公司战略优化情况,针对公司“数智化”战略进行了深入探讨,建议公司重视数据资产,进一步提升客户洞察力,做好客户标签,提高精准服务的能力,把数据资产融进体系、形成产能。2024年8月和11月,本人分别出席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和三季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与资本市场的交流多渠道、多维度地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成效、亮点特色和价值主线;参加了监管部门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新《公司法》修订内容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3.其他履职情况。本人于2024年3月,为公司资产负债与财务会计条线开展了主题为“数据资产入表新规解读与实务应用”的业务讲座,分享了中国数据资产会计标准建设核心问题、IASB的最新准则修订情况、数据资产入表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等内容,百余人通过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参加。2024年,本人牵头启动了数据资产入表联合课题调研,与公司数据管理部合作,通过内部赋能提升对数据价值的认识,帮助公司业务部门更清晰地看到数据应用的实际成效,加强数字化转型。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公司应加强宏观前瞻性研究工作,提升宏观经济分析能力及前瞻性信息预判水平,确保模型准确;二是建议稳健合规经营,坚持依法合规、穿透管理、审慎原则,提高合规执行力;三是加强资本补充,提升流动性管理能力,做好发债充足准备。

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持续完善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过程管理,保障模型和参数方案更新的客观性、有效性,及时反映公司风险变化情况,结合预期和资产减值损失变化,加强对业务条线和各相关分行的指导和管控,强化风险成本预算管理,加强减值计量结果的应用指导,持续优化存贷业务结构,有效控制风险。二是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规范,整改内控缺陷,深化法治建设,强化合规内控管理,开展异常业务监测,加强集团子公司、海外机构合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合规内控管理体系。三是构建起常态化的主动负债发行机制,结合流动性安排和资金需求,妥善制订债券发行方案,结合市场情况选择好发行窗口期,控制发行成本。2024年8月和12月,公司完成两期共计8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工作,10月,新加坡分行发行一笔高级债,有效支持公司海外分行业务发展。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

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战略研讨会议,开展境内外分行调研,邀请独立董事开展专业讲座,与独董开展联合课题研究,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认为相关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二是审议了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三是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认为相关报告编制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是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提名董事候选人及聘任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业务总监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外担保、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5: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晓球)

本人作为浦发银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4年8月起正式履职浦发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研究所教授、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证券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国家一级教授,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任职情况与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均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二、 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本人投入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公司现场工作内容包括审议董事会相关议题、开展专题讲座、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会议及培训等。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会、董事会

2024年,本人列席股东会1次,亲自出席率达到100%,认真倾听来自中小股东的声音和诉求。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亲自出席5次,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各项议题讨论,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包括进一步细化战略规划措施,精准对标,确保战略落实到位;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以确保战略执行和市值管理工作符合规范,实现效益和市值最大化;全面落实“降风险”要求,进一步做好预警和监测,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管理,持续关注地方银政业务资产质量,在确保合规的基础上多措并举提高风险化解能力。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4次,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4次。本人合理筹

划安排委员会各项工作,推动各位委员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的主要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本人深入了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体制架构和重要基础制度等重大事项,审批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政策制度,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并及时处置各类风险。重点关注审议重大关联交易,要求公司关联交易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交易公允,不得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持续做好对监管整改情况的跟踪和督促,提升整改成果运用质效。

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4次,亲自出席4次。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和资本管理情况,建议公司加强战略规划的统领作用,优化战略执行效果,深化可持续发展;夯实资本基础,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满足监管要求。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应参加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本人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司履职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等事项,建议公司考核评价和薪酬要能够充分体现管理层的努力和贡献,坚持高目标引领,确保激励有力、约束有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年内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2024年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审议了8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研及培训参会情况

1.调研情况。2024年11月,本人参加公司“浦赢跨境”金融品牌发布会,并在会上分享了关于人民币国际化的观点。

2.参加会议、培训情况。2024年,本人参加了监管部门举办的2024年第4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要点及建议”专题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反洗钱及绿色金融”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专业性和有效性。

3.其他履职情况。本人于2024年12月,为公司以“中国经济、政策扩张与资本市场”为题作专题报告。讲座围绕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正确认识资本市场等方面作了深入讲解。要求公司将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工作的主题主线和首要任务,强化集团协同融合,深化行业研究,科学系统谋划好经营发展策略思路,切实把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本人建议及公司采纳情况

本人定期与管理层沟通交流,对经营管理及战略执行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强化对消保工作的重视,聚焦信用卡业务等重点领域,采取有效措施压降消保投诉量,优化投诉管理工作流程;二是建议公司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夯实资产质量;三是提高集团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子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定位的指导。针对相关建议,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组织落实。一是持续落实投诉压降工作,加强对重点分行的督导,巩固工作成效。加快投诉管理数字化建设工作,重点提升可视化管理、预警监测管理水平。加强投诉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各级机构和网点投诉处理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分类化建设,促进投诉处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二是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升各类单一风险管理能力,推进巴Ⅲ各类实施项目落地,丰富数智化风险管控工具箱,强力推进风险处置化解,提高差异化风险处置成效,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总行以“数智化”战略和新三年行动计划为基础,分别指导各子公司制定本公司的2025年至2027年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主要投资企业董事会应审议事项清单》,规范各子公司三会职权范围,加速落实子公司公司治理,规范子公司三会一层设置。

(四)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发送《董监事参阅》《股市月刊》《上市银行定期报告分析》以及各类监管政策文件等材料,独立董事及时全面阅知相关文件、规定、报告和刊物,掌握履职所必需的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监管等相关信息。公司积极组织召开战略研讨会议,开展境内外分行调研,邀请独立董事开展专业讲座,与独董开展联合课题研究,提供独立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充分支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本人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是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认为候选人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二是依照规定审批重大关联交易,认为相关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均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依法披露。

此外,本人还关注了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认为相关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公司治理程序,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情形。

四、 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努力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高效,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并按规定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