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上市实施进展的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上市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近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了上市申请。本公司股票将待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后上市,请各位投资者密切关注本公司上市相关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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