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旅客过夜用房项目授权经营使用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集团公司签署三期扩建工程配套旅客过夜用房项目授权经营使用合同,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围,满足公司在白云机场生产经营及服务的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签字:
覃章高 | 王利亚 | 邢益强 |
李孔岳 | 陆正华 |
2023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