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查股网  2024-04-27  白云机场(600004)公司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现就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成员分别为饶品贵先生、许汉忠先生、毕井双先生,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饶品贵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023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陆正华女士、王利亚先生、邢益强先生,并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陆正华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参与表决。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审计时间安

排》《公司2022年度审计前财务报表》《关于2022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关于白云机场2023年度安保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旅客过夜用房项目授权经营使用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续签用地授权经营使用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6项议案。

2.2023年2月1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3.2023年4月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就2022年度审计有关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

4.2023年4月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或听取的事项如下:

(1)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3)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听取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

(6)审议《关于2022年度酒店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10)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

5.2023年4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3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7.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8.2023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白云机场北区远机位二期项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9.2023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白云机场东跑道东侧飞行区运行管理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2024年度机场安保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两项关联交易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签订2023年度安保服务协议、旅客过夜用房项目授权经营使用合同、用地授权经营使用协议、白云机场北区远机位二期项目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东跑道东侧飞行区运行管理合作协议、2024年度机场安保服务协议等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审议。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关联交易预计及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报告期内,无损害股东权益的现象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进度以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与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对现场审计过程进行监管,及时了解审计进度,确保在约定时间高质高效完成审计任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价,充分评估并认可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立信项目工作组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审计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立信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缺陷。

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具体开展情况与公司内控管理体系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求审计部门要持续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积极落实,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战略中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内控审计、内控评价工作,及时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逐步提升公司管理能力。

(五)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立信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历年审计工作质量良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并与立信相关团队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考察了立信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及能力,认为立信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经营特点,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聘请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出席各次会议,认真履行其监督与指导职责,勤勉尽

责,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在审计工作中,各位委员秉承严谨认真的态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审慎、认真、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情况、公司重大交易等事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等职能,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可持续发展。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