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机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白云机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2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0,526,3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4.00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净额1,596,199,994.00元已于2025年12月17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7,140,119.18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2,859,874.8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42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0.00万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96,208,861.78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与上述募集资金净额
1,592,859,874.82元之间的差异是不含税的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金额3,340,119.18元以及2025年利息收入8,867.7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11月12日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5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永泰支行 | 44067701040020094 | 一般存款账户 | 1,596,208,861.78 |
| 合计 | - | - | 1,596,208,861.78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8,867.78元(其中2025年度利息收入8,867.78元),已扣除手续费0.00元(其中2025年度手续费0.00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事项。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110ZA0001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白云机场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白云机场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白云机场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
| 编制单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6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9,285.99 | 159,285.9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59,285.99 | 159,285.99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16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9,285.99万元。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5: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现金管理产品不得抵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上表的“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填写。科创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 |||
| 龙 海 | 赵 晶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