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机场:关于子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24  白云机场(600004)公司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受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一审被告、 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再审尚在审理过程 当中,截至目前,本案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利润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基本情况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二号航站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号航管 公司”)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 《应诉通知书》((2026)最高法民申2752 号),有关再审应诉情 况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

再审申请人:广州德高空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高空港”)

再审被申请人:二号航管公司

(二)再审事由

德高空港因经营合同纠纷起诉二号航管公司,该案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2025 年3 月5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8);2025 年4 月22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 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2026 年1 月20 日 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德高空港因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民终1051 号 民事判决,向最高院提起再审,最高院决定立案受理。

(三)再审请求

依法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民终1051 号民 事判决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01 民初1738 号民事判决,改判支持德高空港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本次再审判决情况

截至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当中。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再审尚在审理过程当中,截至目前,本案对公司利润尚未造 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