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023年9月21日)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名的郎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名郎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我们认为郎宽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选任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管理能力,同意董事会将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王义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以及提名郎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签署: 李朝鲜、张祖同、张学兵、梁伟立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