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31  中国国贸(600007)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执行董事郭惠光女士及董事黄小抗先生、邢诒鋕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黄国祥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阮忠奎先生书面委托吴相仁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就以下事项作出决议:

一、 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10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提请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024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过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