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乐亭首创工业水处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保理融资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此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孟焰、车丕照、刘俏、徐祖信2024年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