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008 公司简称:首创环保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余姚首创水务有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淮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铜陵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南昌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等128家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67.77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70.72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制度建设、职责分离、授权审批、重大事项决策、投资管理、工程项目、销售业务、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资金活动、担保业务、全面预算、财务报告、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投资风险、项目风险、销售风险、采购风险、资金风险、资产安全风险、成本控制风险、内部信息传递风险和财务报告风险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一个或多个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利润总额 |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 利润总额的3%≤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 | 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3% |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并购不成功; |
3)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如环境污染; 4)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6)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7)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 |
重要缺陷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
一般缺陷 |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能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2024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持续深化内控工作,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永政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