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鉴于公司董事长刘永政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伏京主持本次会议。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2. 同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4-043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另行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适时发出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