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30  首创环保(600008)公司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度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 通知,会议于2026 年4 月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董事10 人,实际出席董事10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伏京主持,部分高管列 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 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获全票同意。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1.同意不再聘任郝春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2.同意聘任魏贤达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2026-019 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不再聘任游美华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2.同意聘任高思雨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2026-019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

相关人员简历:

魏贤达先生简历:

魏贤达,男,1985 年4 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 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项目管理 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魏贤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魏贤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所列不适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高思雨女士简历如下:

高思雨,女,1988 年5 月出生,硕士。历任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 理,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经理、高级经理、金融管理部 高级经理,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办公室(董事办公室)主任。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思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高思雨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要求,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所列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