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6  包钢股份(600010)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3-077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3年12月11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包钢股份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李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刘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强先生卸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在包钢集团任职,刘义先生

卸任相关职务后将继续在北方稀土任职,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鉴于上述董事卸任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李强先生、刘义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提名吴明宏先生、梁志刚先生、刘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候选人尚需通过股东大会选举。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算的议案》,其中,公司2023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安排项目156项,计划投资442240万元。按照公司“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思路要求,加快信息化、智能化项目的推进实施,同时为完成超低排放要求,公司根据入库项目情况,筛选出部分信息化、智能化、环保要求及提质增效项目,拟纳入2023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因此,2023年基建技改投资计划外追加投资项目8项,累计金额47707万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1月3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明宏,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大学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无缝厂副厂长兼新机组筹备组副组长;包钢钢联无缝厂副厂长;包钢钢管公司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包钢股份钢管公司总经理;包钢股份生产部(安全环保部)部长;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低碳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安全管理部部长、低碳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包钢股份副总经理兼安全管理部部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科技创新部、质监站)部长(站长)、科协副主席。

梁志刚,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包钢炼钢厂副厂长;包钢科技部副部长;包钢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包钢薄板厂副厂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包钢稀土钢板材公司炼钢作业部部长兼技术质量部部长、党总支书记;包钢生产部(安环部)副部长;包钢炼钢厂厂长;包钢股份炼钢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稀土钢板材厂党委委员,厂长;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党委书记; 包钢股份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包钢股份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钢研院)主任(院长);现任包钢股份总经理。

刘 宓,女,汉族,1979年9月出生。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包钢计划财务部税政处副处长;包钢计划财务部会计处副处长;包钢(集团)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包钢股份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