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书面材料于2024年6月4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编号:(临)2024-044)。
本事项已经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
关联董事张昭、韩培信、王占成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6月25日在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713会议室召开。具体内容详见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