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正式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刘宓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3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调整的公告》。近日,刘宓女士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董秘任职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刘宓女士自取得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之日起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长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包钢信息大楼主楼715电话:0472-2669515传真:0472-2669528电子邮箱:glgfzqb@126.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