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党英)

查股网  2024-03-20  华能国际(600011)公司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党英)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以及《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党英,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华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战略部与运营部总经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民品管理部副总经理、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毕业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资深特许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人做为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亲自出席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并经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本人亲自出席了董事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等5项议案,为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高质量组建、高效运作贡献了力量。任职期内,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主持并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外部审计师年度审计计划及策略、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情况等进行了细致审议,并就年度审计范围、时间节点等与公司进行了电话沟通、索要了补充资料。经充分了解后,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过反对票或弃权票。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推举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本人召集并主持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在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了管理层提交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和年度例会准备情况报告,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对有关重点事项与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督促公司认真开展年报编制工作,确保年度董事会等例会顺利召开。

(五)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状况,有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通过审阅公司汇编的《独立董事通讯》,及时了解监管动态、能源领域新颁政策及发展趋势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本人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日常的履职工作中,自担任独立董事之日起至今,现场工作时长不少于9天。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职期间,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相关内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十)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地监管规则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认

真审核各类公告、严格把关业绩预告,努力保障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趋势。任职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持无差错,获得上交所A级评价。

四、履职能力提升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履职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要求、独立董事规范履职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在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之后,本人第一时间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开展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主动了解和及时掌握上市公司的运作体系和监管机构的合规要求,以便更好地履职尽责。

五、提出异议的事项与理由

本人认为任职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会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决策均履行了应有的审批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任职期内,公司为本人合规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保障,会议文件及时送达,议案清晰明确,支撑材料完善齐全。鉴于此,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六、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本人于2023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签署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自查的书面确认》。本人承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

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相关情况。

七、有关提议事项

任职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提议情况。

八、年度工作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始终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严格执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各项业务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公司各部门、外部审计师、公司律师也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尽责。

2024年,本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地监管要求,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并充分利用专业特长和管理经验,在董事会中发挥好“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党英2024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