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皖通高速(600012)公司公告

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2、(1)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及时掌握新兴产业发展动态,在新兴产业发掘业务机会,优化投资结构,培育和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优质项目,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公司与各方约定的基金投资交易事项合理; (2)2023年度服务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EPC)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 G50沪渝高速安庆鸽子墩至宿松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关联交易事项是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需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而产生。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浩: 章剑平: 方芳:

二O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