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材料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会议应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9份,实际发出书面传签表决票9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情况的报告》。
监事会对4名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