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关于2024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毕的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第二期)发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4〕第6号)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华夏银行发行资本工具的批复》(金复〔2024〕334号)批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近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2024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已于2024年9月25日簿记建档,并于2024年9月27日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0亿元,前5年票面利率为2.23%,每5年调整一次,在第5年及之后的每个付息日附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批准,用于补充本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