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郭鹏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郭鹏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郭鹏,男,1976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曾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干部处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北京市密云县政府副县长(副局级),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副区长;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北京冬奥组委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九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张宏女士(任主任委员)、郭鹏先生、邓康先生、程新生先生。
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赵锡军先生(任主任委员)、马兵先生、郭田勇先生、徐新明先生、王胜春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