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14日。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于2023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董事发出表决票16份,收回16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调整本行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统筹考虑本行独立董事任满离任安排、新任独立董事专业背景和工作履历等因素,董事会同意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曲新久先生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彭雪峰先生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温秋菊女士任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在杨志威、宋焕政、程凤朝和刘寒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前,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彭雪峰和解植春将继续履职。杨志威、宋焕政、程凤朝和刘寒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待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核准后生效。
卢志强副董事长在本行董事会的表决权受到限制。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