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6-27  民生银行(600016)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4-04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6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送达。会议由高迎欣董事主持,应到董事12名,现场出席董事9名,董事高迎欣、刘永好、赵鹏、曲新久、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现场出席会议;视频连线出席董事3名,董事张宏伟、史玉柱、宋春风通过视频连线参加会议。向有表决权的董事发出表决票10份,收回10份。应列席本次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列席6名。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选举中国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国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高迎欣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张宏伟先生、刘永好先生、王晓永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王晓永先生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副董事长任职资格之日起就任。

选举得票情况如下:

董事长:高迎欣,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高迎欣本人回避表决。

副董事长:

张宏伟,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刘永好,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刘永好本人回避表决。王晓永,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生银行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行第九届董事会成立六个专门委员会,即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并通过了六个专门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名单:

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8人)主席:高迎欣成员:张宏伟、刘永好、王晓永、史玉柱、林立、宋焕政、杨志威提名委员会(11人)主席:曲新久成员:高迎欣、张宏伟、刘永好、史玉柱、赵鹏、温秋菊、宋焕政、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人)主席:杨志威成员:高迎欣、梁鑫杰、温秋菊、宋焕政、程凤朝、刘寒星审计委员会(6人)主席:温秋菊成员:宋春风、梁鑫杰、曲新久、程凤朝、刘寒星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6人)主席:宋焕政成员:曲新久、温秋菊、杨志威、程凤朝、刘寒星风险管理委员会(7人)主席:刘寒星

成员:王晓永、宋春风、赵鹏、宋焕政、程凤朝、张俊潼王晓永先生、梁鑫杰先生、林立先生、张俊潼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行长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行长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续聘王晓永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行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续聘张俊潼先生、石杰先生、李彬女士、林云山先生、黄红日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表决情况:

张俊潼,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石 杰,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 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林云山,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黄红日,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续聘李彬女士为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首席信息官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首席信息官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续

聘张斌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首席信息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业务总监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业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续聘龚志坚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业务总监,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全票审议通过第3至7项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行全体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就续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董事会续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

8. 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证券事务代表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国民生银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续聘王洪刚先生为中国民生银行证券事务代表。

王洪刚先生简历:王洪刚,北京大学博士后。现任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曾任本行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处处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关于中国民生银行2024年第二季度呆账核销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6日

附件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晓永先生,1970年出生,2024年3月获聘为本行行长(代为履职),自2024年4月起正式出任本行行长。王先生自2016年9月至2024年2月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行长、渠道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四川省分行行长等职务,自2006年6月至2016年9月先后任中国建设银行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助理、授信管理部副总经理、山东省分行副行长、甘肃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自1996年4月至2006年6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审计部、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风险管理部任职。王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获学士学位,于1996年获得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于2013年获得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现为高级经济师。

张俊潼先生,1974年出生,自2024年5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张先生自2017年至2024年担任本行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及监事会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评价委员会委员。张先生于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学士学位,于2000年获得北京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学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先生持有本行A股150,000股,H股200,000股。

石杰先生,1965年出生,自2017年1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石先生于1998年加入本行,担任本行石家庄支行计财部总经理,2001年先后任本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总经理、总行风险管理部副处长(主持工作),2004年任本行总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先后任本行长春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2009年任本行总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石先生于1995年至1998年任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科长,于1992年至1995年任河北财经学院太行实业有限公司干部。石先生获得天津财经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先生持有本行A股150,000股,H股200,000股。

李彬女士,1967年出生,自2017年1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2024年2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李女士于1995年加入本行,担任本行国际业务部资金处处长(负责人),2000年任本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2007年任本行衍生产品业务部总经理,2009年任本行金融市场部总裁,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李女士于1990年至1995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国际部工作。李女士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学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女士持有本行A股150,000股,H股200,000股。

林云山先生,1970年出生,自2017年1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现兼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先生于2001年加入本行,于2002年至2003年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票据业务处处长,于2003年至2005年担任本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于2005年至2007年担任本行深圳分行副行长,于2007年至2012年先后担任本行公司银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公司银行部总经理,2012年任本行行长助理。加入本行前,林先生于1999年至2001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一司建行监管处主任科员,于1998年至1999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科技司支付系统处主任科员,于1993年至1998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司支付结算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林先生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先生持有本行A股150,000股,H股200,000股。

黄红日先生,1972年出生,自2024年5月起出任本行副行长,现兼任本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黄先生曾任本行公司银行部信息与规划中心处长、能源金融事业部市场总监、南宁分行行长、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公司与投资银行事业部公司业务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广州分行行长、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黄先生于1993 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获学士学位,于2003 年获得湖南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现为经济师。

张斌先生,1967年出生,自2021年11月起出任本行首席信息官。加入本行前,张先生于2018年至2021年担任平安银行首席信息执行官,于2014年至2017年先后担任中原银行筹备组成员、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执行董事,于2005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中信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技术总监,于1996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工程师、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于1989年至1993年担任安徽省淮南市无线电一厂技术科工程师。张先生先后获得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软件工程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龚志坚先生,1967年出生,自2024年5月起出任本行业务总监。龚先生于2001年加入本行,曾先后任深圳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管理处、薪酬福利管理处处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行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成都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龚先生获得武汉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与本行现任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独立判断,就续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经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均不存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具有履职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

三、同意董事会续聘王晓永先生为本行行长,张俊潼先生、石杰先生、李彬女士、林云山先生、黄红日先生为本行副行长,续聘李彬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续聘张斌先生为本行首席信息官,续聘龚志坚先生为本行业务总监。

独立董事:曲新久 温秋菊 宋焕政

杨志威 程凤朝 刘寒星

2024年6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